奔馳高速沒電停在快車道 車主就地修車 後方3車追尾

5月5日上午10時48分,浙江省交通集團滬杭高速監控中心發現滬杭高速往上海方向99公里處有輛轎車停在第一車道(快車道),車輛邊上有兩人正在修車,修車時沒有放置任何警示標誌。當時暴雨如注,而且正值返程大流量高峰時段,很快後方就有3輛車先後發生追尾碰撞,索性沒有人員傷亡。

嘉興高速交警支隊大雲卡點大隊民警李陸明在隨後調查中發現,停在車道的車子是一輛奔馳,車主孫先生在行駛時突然發現車輛沒電動彈不得,停在了第一車道內,車輛打開雙跳燈後車上兩人便下車進行修理,對高速公路上的大流量和路滑的安全隱患完全無視。

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其“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後未按規定放置警示標誌”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的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1、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後,要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嚴禁在車道內停留。2、如果車輛確實無法靠邊,應立即開啟雙跳燈,在後方150米以外設置三角警告標誌牌,然後人員撤到邊護欄外撥打12122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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