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超薄塑料袋,關鍵要有環保產品替代


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於5月1日起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進入倒計時。15日,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為配合5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條例”,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該局將依法把北京市“塑料袋”管起來,嚴格塑料袋監督管理。記者注意到,嚴禁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等行為都在監督檢查的範圍之內。

禁止超薄塑料袋,關鍵要有環保產品替代


早在2008年6月,我國開始施行“限塑令”,但從10多年的執行情況來看,顯然差強人意。一方面,商家受利益驅使,在“限”字上做文章,打擦邊球;另一方面,消費者對塑料袋過度依賴,無視一個“限”字,實際上給了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無限”生存空間。特別是,隨著外賣餐飲和快遞行業的迅速發展,“限塑令”已淪為一種擺設。如此語境下,北京將實施新規,嚴禁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顯然向“禁塑”邁出了關鍵一步。

眾所周知,從“限塑”到部分“禁塑”,執行是關鍵。首先,相關部門應形成合力,全力推進。比如,環保部門應一律叫停生產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企業,同時停止此類項目的審批,從源頭上控制“白色汙染”的產生。再者,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大對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禁力度,對重點環節和流通領域保持高壓嚴管態勢。特別是,應將“禁塑”上升為地方性法規,進一步擴大立法範圍和“禁塑”的內容,制定“禁塑”目錄,並保持相關信息公開透明。

然而,從“限塑”到部分“禁塑”,宜堵更宜疏。必須釐清的是,實施“禁塑令”,不是封殺所有塑料製品,而是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及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塑料製品。這就要求,北京在實施“禁塑”的同時,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生產和供應,即推出可降解塑料袋等塑料製品,滿足市場需求。目前來看,國內替代產品生產技術成熟可靠,產品產量充足,可以滿足“禁塑”後的市場需求。這也是北京敢於率先推行“禁塑令”的底氣所在。

換言之,禁止超薄塑料袋,關鍵要有環保產品替代。從全國市場情況來看,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價格明顯偏高,影響了消費者使用的積極性。因此,必須進行技術改造,降低生產成本;同時,提高生產和供應量,逐步降低銷售價格,不給消費者增加過多負擔。特別是,實施“禁塑令”,必然導致部分商家庫存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大量積壓,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對此,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妥善處置,將商家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以此提高商家執行“禁塑令”的積極性。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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