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北京將開展垃圾分類強化執法 個人違反最高罰200元

五一起北京將開展垃圾分類強化執法  個人違反最高罰200元

4月27日,北京市召開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進展情況通報會。記者在會上了解到,5月1日至7月31日,北京將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活垃圾分類強化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查處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運企業混裝混運等行為,為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執法奠定堅實基礎。

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剛介紹,目前,為保障《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已基本到位,包括制定配套實施辦法及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劃、設置垃圾分類桶站、提升垃圾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等。北京將進一步規範垃圾投放站點,統一收集運輸車輛顏色、標誌標識、單位名稱、監督電話等信息,改造提升密閉式清潔站,逐步做到功能齊備、外觀標識統一規範,方便社會監督。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溫天武介紹,為做好《條例》的落地實施,城管執法局將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日常執法檢查機制,有計劃有步驟地於5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活垃圾分類強化執法專項行動。將重點檢查社會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情況,嚴厲查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等四個環節的違法行為。根據《條例》規定,對於單位責任主體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城管執法部門將責令立即改正,處1000元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未落實分類管理責任的,責令立即改正,並處罰款。對於居民未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違法行為,則重在引導,採用教育勸阻、書面警告與執法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個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於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此外,根據《條例》規定,北京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吳憲介紹,本市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農貿市場、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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