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推行簡易案件裁判文書簡化改革

4月9日,原告劉某與被告李某、德州某公司、韓某勞務合同糾紛案在德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王敏重點查明瞭被告欠款金額及欠款依據。法庭當庭作出判決,要求被告給付原告勞務費18000元及利息,並當場製作“令狀式”判決書,送達給案件雙方當事人。

冗長的文字、密集的數字,以往動輒十幾頁的判決書常常讓人有讀“天書”的感覺。王敏介紹,所謂“令狀式”判決書就是不記載具體的裁判理由,簡化當事人的訴辯主張,只突出關鍵信息,讓當事人不但能及時拿到裁判文書,而且簡單明瞭、看得懂。以該案為例,“瘦身”後的判決書僅兩頁,減輕了當事人閱讀困難,具有較好普法效果。

由於基層法院案多人少,審判壓力大,通過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雖然很多,但是傳統的裁判文書格式複雜、製作時間長,許多當事人對審判時限提出不解或不滿。“‘令狀式’判決書可以大大節省我們法官撰寫文書的時間。 ”王敏說,簡化以後,判決書頁數相應減少,提高法官工作效率。“德城區法院對簡易案件裁判文書實行簡化改革,根據不同案件類型及審理需要,推行適用‘令狀式’等裁判文書格式。在確保裁判邏輯性、過程完整性、論理透徹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簡文書內容,讓老百姓都能‘一目瞭然’,同時,也推動了繁簡分流,提升了審判質效,實現了‘簡案快審’。 ”德城區法院院長韓秀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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