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廣大車主朋友,應我市公安交通部門要求,在邢臺市城管執法局接受機動車違停繳納罰款的時限由原5日內更改為3日內,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特此公告。邢臺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0年5月1日 分享到: 關鍵字: 日起 實施 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