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臨時工“同工同酬”,是空喊口號還是因地制宜?

事業單位是除了公務員之外的,父母最看重的職業了,其穩定性跟待遇也是不相上下的,可是事業編有些員工是“臨時工”沒有編制,工資也比較低,工作壓力確實很大的,近些年,國家制定政策“同工同酬”,究竟是真的,還只是謠言呢?

非在編的編外人員是指非組織部、人事局組織考試招聘,而是由用人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

編外人員通常又可分為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臨時工,工勤人員目前已取消崗位,可參加轉崗考試,成為正式編制人員,而合同制及臨時工則依然處於編制之外。

由於各個單位編制數量有限,為了推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單位就以自身或下屬企業的名義招聘編外人員,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臨時工、合同工。


事業單位改革!臨時工“同工同酬”,是空喊口號還是因地制宜?


近年來,隨著《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許多單位把過去純粹意義上的“臨時工”轉變為“勞務派遣人員”,對於勞務派遣公司簽署合同,與用人單位並無合同關係的職員,勞務派遣實質可以說是臨時工的新形態。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

新政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同工同酬”一經提出就受到廣大單位非在編人員的擁護,但至今為止依然有大量單位並未真正實行“同工同酬”,有很多非在編人員依然處於和在編職工的巨大差距中。

其實關於同工同酬,還有另外一種聲音認為,在編人員也是通過正規考試進入編制的,非在編人員如果想要成為正式編,也可以靠自己努力,前期付出了努力才有後面的好待遇,也不存在太大的不公平。

關於事業單位目前還未落實的“同工同酬”,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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