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上海交警部門
在“
上海交警”官方微博上進行了闢謠
處罰的原因不是什麼所謂的“手機波動”
而是該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
手持手機瀏覽
@上海交警:
針對網上反映“手機導航執法被查”的情況,高架交警進行了仔細核查,5月2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高架支隊三大隊民警在南北高架魯班立交東進口開展交通違法整治。
9時11分許,民警發現一滬A號牌小型轎車的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手持手機瀏覽,將其攔停,並對駕駛員石某某開具簡易處罰決定書,對其駕車時瀏覽電子設備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這件事經發酵後被網友熱議
有網友提示
要抓住“手持”這個重點
還有網友說
一般在路上開車速度
和周圍車輛差得太大的
基本就是在玩手機
有網友問
手機導航能不能用?
高架交警提示:
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七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同時,針對市民反響強烈的開車打電話,開車看手機,開車玩手機的嚴重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行為,高架交警將利用科技手段加人工執法等方式,堅持加大執法力度,全天候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
在具體把握上
主要有兩個標準:
一、方式上,不得手持、操作電子設備;
二、視線上,不得脫離正常行車視野。
此外,等紅燈,同樣處於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狀態。因此,駕駛機動車在等紅燈時,同樣不得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
舉個例子來說
假設市民從甲地出發去乙地,在出發前就設置好導航的目的地,隨後將手機固定,行駛過程中聽從語音提示,這些都是允許的。關鍵是不能用手去觸碰、操作手機。在行駛過程中用手翻閱導航地圖,被交警或電子警察拍到並被認定為“妨礙安全駕駛”,這並無異議。
等紅燈也不能打電話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駕駛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通過手持方式操作移動電話通話或者收發短信、觀看手機視頻、操作手機軟件等情形的,將認定為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
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的電子設備則包括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其他手持應用裝備。
一位一線交警表示,根據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否則要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他解釋說,這裡說的駕駛機動車上路是一個連續過程,等紅燈、遇擁堵都是駕駛過程,所以等紅燈時看手機一樣會受到處罰。
他特別提醒,除了開車使用手機,設置導航、抽菸、吃東西、自拍等行為均會妨礙安全駕駛,駕駛車輛時均應杜絕,否則也可能因“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被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
使用藍牙不會被抓拍
基於高清監控設備的普及,開車打手機已逐步被納入“電子警察”抓拍的範疇,進而成為交警處罰的依據。電子警察在抓拍到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後,人工會進行審核,隨後將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
那麼,駕駛員使用藍牙設備打電話是否會被抓拍呢?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發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認定及處理指導意見(一)》明確:對駕駛人使用無需手持的車載電話、手機耳機或者免提功能進行通話且不影響安全的,不認定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法行為。
這意味著,用藍牙撥打接聽電話,不在抓拍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