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填錯會影響勞動仲裁嗎?

張小龍


首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太好主張,因為雙倍工資是屬於懲罰性賠償,所以在上海這邊一般是隻要簽訂過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即使上一份到期的後一分沒有再續簽,但是他持續處於這種用工的狀態的話,也不能夠認定他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的賠償。

違法解除可以進行主張,雖然沒有書面的證據,但是這是事實的行為,將來開庭的時候,不是隻有你一個人去,單位也會去,仲裁委會在庭審的時候,對是否違法辭退進行審理,這也是開庭的作用之一。

仲裁,就是讓雙方各退一步,儘快解決問題。如果仲裁員對你提出建議,你不認可,可能下一步會直接讓你去法院起訴,那就更浪費時間和精力了


十七文化


理論上如果有明確的工作紀錄是可以做解釋的,也會被採納,但如果無具體證據表明合同日期錯誤,還是以合同為主的。

合同是很重要的東西,簽字按手印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合同內容只要不違法,即使再不利於簽字人,那也是有法律效應的,慎重再慎重!


職場狸先生


從法律實務的角度來看,勞動合同的日期填錯肯定會有一定的影響,因為仲裁庭會根據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來確定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填錯了,可能認定的時間就會發生改變,會對仲裁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在仲裁雙方舉證的過程中除了勞動合同之外,還有其他的證據也可以來證明勞動合同的時間,比如:上下班打卡記錄,工作群,和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的溝通記錄,入職登記表等都能夠證明入職時間。在司法實踐中遵循“誰主張誰舉證”,誰有證據證明勞動合同的準確時間,仲裁員就會支持誰!

另外多說一句,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關事情希望大家重視,千萬不要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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