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稜縣人民檢察院複查補植復綠情況 做好生態修復“後半篇”文章

四川新聞網眉山4月23日訊(張佳麗 文/圖)

“抓好生態修復,實時進行跟蹤監督,使受損的生態資源得到及時、有效的修復和補償,才能起到辦理一個案件、恢復一片青山的社會效果。”近日,丹稜縣人民檢察院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森林公安局對全縣首例濫伐林木刑附民公益訴訟案補植復綠情況進行復查。

丹稜縣人民檢察院複查補植復綠情況 做好生態修復“後半篇”文章

2019年,個體經營戶張某在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請工人將位於丹稜縣楊場鎮石馬村5組的67株樹木進行採伐,經鑑定立木蓄積為16.10立方米。為保護生態環境平衡,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丹稜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張某補種林木335株或者承擔生態修復費用5025元,人民法院予以了支持,張某當庭主動繳納修復費用。判決生效後,丹稜縣自然資源局按照《補植方案》要求,在丹稜縣九龍山補植復綠基地補植了335株香樟樹。

為確保環境修復到位,近日丹稜縣人民檢察院牽頭對補植復綠基地進行現場檢查,對每棵樹的生長、存活情況實地查看,對樹種、數量進行一一清點,並對後期的養育、維護提出了意見,目前335株香樟樹長勢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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