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

大家都知道公積金貸款是認房認貸的,既要看家庭名下武漢市的住房套數,還要看家庭名下武漢市公積金貸款的貸款記錄。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結果直接關係到公積金貸款資格和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

下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吧!

認定標準

1、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認定

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漢市房產部門的信息系統中無住房信息,或者查詢的房屋信息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公積金系統”)中無貸款記錄,認定為首套住房。

2、公積金貸款第二套住房認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在武漢市房產部門的信息系統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記僅有一套住房,並與擬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積金系統中僅有一次貸款記錄並已結清,且在武漢市房產部門的信息系統中無房或者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

上述2種情況按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

3、公積金貸款第三套住房認定

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漢市房產部門的信息系統中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公積金系統中記錄的貸款次數達2次及以上的,其公積金貸款申請均不予受理。

婚姻狀況變化等特殊情形——房屋套數的認定

(1)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其中一方已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現以夫妻雙方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

(2)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並已結清,離異後其中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

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貸款尚未結清,離異後公積金貸款歸屬主借人一方償還,另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

(3)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已分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現以夫妻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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