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登记”二十载 房子到底该归谁?

房子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坚不可摧的,虽然有时它无影无踪,但是绝对一直占据着一个家庭的中心位置,没有什么可以替代,更没有什么可以撼动它,因为它是人们生存不能没有的存在。也正是因为房子在人们心目中拥有这样的地位,从而很多家庭也因房产引发了一系列的家庭纠纷。

今天来到《律师帮帮忙》求助的刘先生,20年前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爷爷名下,之后又改成奶奶的名字,一纸赠与协议,导致姑姑要求分割房产。面对这套房产,针锋相对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王兴华律师将跟刘先生一起对房产的问题追根溯源,打破一家人纠纷僵局,维护刘先生的权益。

“错位登记”二十载 房子到底该归谁?

案例回顾

二十多年前,刘先生的父亲出资购买了一套平房,由于房产是爷爷经手办理则登记在了爷爷的名下。老一辈万万没有想到,正是当年的这个决定,在二十多年后引发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

刘先生的爷爷去世后,这套平房的所有人变更登记到了刘先生奶奶的名下。如今,姑姑提出分割房产的要求,正是源于刘先生奶奶留下的一份于2014年签订的赠与合同。

“错位登记”二十载 房子到底该归谁?

刘先生表示,当年,父亲是购买这套平房的出资人,虽然曾经向爷爷借款一万元,但这笔钱早已还清。也就是说,父亲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这一点,在刘先生父母二人当年离婚的调解协议书上,也有体现。此外,刘先生还找到了父亲当年买房时房东和中介人两位重要证人。

“错位登记”二十载 房子到底该归谁?

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问题,刘先生搜集了很多证据,但房子毕竟登记在奶奶名下,而且,姑姑手中还握有一份赠与合同。说到这份赠予合同,还有一段插曲。姑姑拿着赠予合同要跟父亲平分房产的时候,由于刘先生对于这份奶奶留下的赠予合同全然不知,于是希望姑姑拿出原件,由于争论的时候大家情绪都很激动,刘先生的姑姑就撕毁了合同原件。

如今,赠与合同的原件已经损毁,公证处也查询不到当年的公证原件,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也就是刘先生的奶奶,也已经去世。那么,这套平房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刘先生奶奶的遗产,由四个子女来按份继承。这套购买于二十多年前的平房,到底该如何分配呢?让我们听听王兴华律师如何解答。

律师支招

“错位登记”二十载 房子到底该归谁?

在听完刘先生的陈述,看过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王兴华律师表示,这份原房主的证明,以及刘先生父母离婚时的调解书,对于刘先生的父亲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现在若想解决纠纷,王兴华律师表示,需要刘先生一家立即转变思路。目前不用考虑赠与合同以及继承的问题,要从源头上证明这套平房是属于刘先生父亲的。需要父亲回忆一下房款是如何出资,另外王兴华律师发现,在调解书中对于父亲借爷爷的一万元钱有所体现,证明父亲借款买房确有其事。如果再加上原房东和中介的证词,就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刘先生父亲所拥有的房子份额既不是发生继承时的25%,也不是接受赠与的50%,而是100%。

王兴华律师建议刘先生,以所有权确认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目前房产处于所有权登记未定状态,因为房产登记在刘先生奶奶的名下,奶奶已经去世而继承尚未发生,所以需要将所有的继承人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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