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拟全年禁止捕猎陆生野生动物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2日讯 22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近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潍坊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明确,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捕猎以及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根据《通告》,潍坊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猎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附录I、附录Ⅱ、附录Ⅲ》《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省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药物、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枪支、弹弓、诱笼、粘网、陷阱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犬猎、鹰猎、捡取鸟卵等方法进行猎捕。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通告》公示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书面反馈意见,同时标注联系方式和修改依据。联系电话:8520631,邮箱:[email protected]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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