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晚22時左右,張某因沒錢上網,遂來到寶雞市陳倉區某鎮的街道尋找盜竊目標。經過一番踩點,張某鎖定了某商店,帶走二十多條香菸和抽屜裡三百元現金。
離開後發現路邊有監控,便將偷來的一箱香菸放在路邊,自己到路對面將偷東西時穿的外套扔掉。當他返回時發現自己偷來的一箱香菸竟不翼而飛。經鑑定,張某盜竊價值共計5220元。最終陳倉區人民檢察院將被告人張某以盜竊罪向陳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12-06 17:27:59 佚名
2019年11月28日晚22時左右,張某因沒錢上網,遂來到寶雞市陳倉區某鎮的街道尋找盜竊目標。經過一番踩點,張某鎖定了某商店,帶走二十多條香菸和抽屜裡三百元現金。
離開後發現路邊有監控,便將偷來的一箱香菸放在路邊,自己到路對面將偷東西時穿的外套扔掉。當他返回時發現自己偷來的一箱香菸竟不翼而飛。經鑑定,張某盜竊價值共計5220元。最終陳倉區人民檢察院將被告人張某以盜竊罪向陳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