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擬規定: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納入個人信用系統

生活垃圾處理由產生者付費,垃圾輸出地應當向輸入地支付生態環境補償費;垃圾處置產生的汙染物應達標排放;廚餘垃圾收集處理企業應取得經營許可證;餐飲等行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納入個人信用系統。

西安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擬規定: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納入個人信用系統

4月16日,西安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條例草案修改稿對西安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標準、付費主體、責任人、投放和收集方式、處置和監管等進行了全面規定。

如何分類:

西安市生活垃圾共分為四類

《條例草案修改稿》指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為以下四類:

(一)可回收物,指適宜回收和循環再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三)廚餘垃圾,指家庭、餐飲經營者、集貿市場等產生的易腐有機生活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城市管理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有條件的地方,城鄉結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農村的生活垃圾,可以納入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系統。

誰來付費:

生活垃圾處理由產生者付費

垃圾輸出地應當向輸入地支付生態環境補償費

市人民政府按照產生者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用於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

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用。

西安市實行生活垃圾跨區縣處理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將生活垃圾轉運到其他區縣集中處置的,輸出地應當向輸入地支付生態環境補償費。生態環境補償費應當用於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所在地環境治理、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村民、居民的環境汙染補償等。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誰來負責:

物業、業委會為居民小區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

應建立垃圾分類管理臺賬

西安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和自管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城市居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業委會自主管理物業的,業委會為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物業服務合同(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在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中約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具體要求。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類別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對不符合投放要求的行為,予以勸告、制止;對仍不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的,報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門;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為;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移交給經許可的單位收集運輸;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管理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留存備查。

如何投放和收集:

棄置藥品應當投放至藥品回收點

廚餘垃圾收集處理企業應取得經營許可證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一)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種類投放;

(二)可回收物投入相應的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三)廚餘垃圾瀝乾投放,餐飲經營者產生的廚餘垃圾投放至專用垃圾收集容器;

(四)有害垃圾中的燈管、水銀產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體的,採取防止破損或者滲漏的措施後投放;

(五)棄置藥品應當投放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佈的藥品回收點;

(六)傢俱、電器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垃圾,預約回收經營企業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點;

(七)禁止將建築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混入生活垃圾進行投放。

從事廚餘垃圾、其他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的單位,以及從事有害垃圾經營性收集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生活垃圾經營服務許可證。

對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由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與收集、運輸單位約定收運時間,做到日產日清。

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單位等應當將可回收物和廢舊傢俱等大件廢棄物運輸至可回收物分揀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進行拆解、分揀和利用,經拆解分揀仍不能再利用的生活垃圾,作為其他垃圾處置。

如何處置:

垃圾處置產生的汙染物應達標排放 在線監測汙染物排放情況

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分類處置生活垃圾;保持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正常運行;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應當達標排放,防止對周邊環境造成汙染;按照有關規定標準安裝汙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監測汙染物排放情況;建立管理臺賬,記錄每日接收、處置生活垃圾的數量、類別及排放的廢棄物情況,定期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部門報送相關信息;設立公眾開放日,接待社會公眾參觀,接受社會監督。

餐飲經營者產生的廚餘垃圾的收運和處置實行特許經營。餐飲經營者應當將產生的廚餘垃圾交由取得特許經營權的單位進行收運、處置。市城市管理部門可將全市劃分為若干服務區域,對廚餘垃圾實行統一收運、集中定點處置。

倡導綠色消費:

餐飲等行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餐飲、娛樂、住宿等服務性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勵設置可重複使用消費用品的推薦標識,通過價格優惠等措施鼓勵消費者減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費用品。

餐飲經營者應當提示、指導消費者理性、適量點餐,並在明顯位置設置提示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推廣應用可循環、可降解、可替代產品。

鼓勵採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網購送貨時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

如何監管:

信息平臺全流程監管 拒不履行垃圾分類納入個人信用系統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定期公佈考核結果。

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大數據、商務、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信息平臺,採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等信息,實現全流程監管,並向社會公眾提供分類投放、預約回收等查詢服務。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企業的信用檔案,將服務企業的違規行為和處理結果等信息納入信用檔案和環境衛生服務單位信用評價體系,對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和信用等級進行年度評價,並公佈評價結果。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將違反本條例規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的個人不良行為信息,納入政府建立的個人信用系統。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最新計劃:11月底前完成全市70%以上居民小區的“定時投放”

4月16日,會議還審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報告》。

報告指出,西安市將加快西鹹、鄠邑兩個垃圾焚燒場項目收尾工作,加快推進灞橋垃圾焚燒場項目建設進度,力爭2021年3月底前建成投運;加快灃東餐廚垃圾處理廠擴建和高陵、藍田、灃西新城三座餐廚垃圾處理廠建設,確保項目如期建成投運。

督促各區縣、開發區全面整合居民小區現有生活垃圾收集點(收集容器),因地制宜、合理佈局、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點。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市級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的垃圾收集點規範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70%以上居民小區的垃圾收集點規範工作。

在全市居民小區推行生活垃圾定時投放,投放時間按照早晚兩個時段設置。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市級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小區的“定時投放”;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70%以上居民小區的“定時投放”。

督導各區縣、開發區組建基層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員、引導員、督導員“三支”隊伍,紮實開展入戶宣傳、投放引導和督導檢查,開展“精準指導”,對拒不執行垃圾分類、隨意傾倒、丟棄生活垃圾等行為進行教育、勸阻、糾正和處罰。

2020年上半年完成廚餘垃圾收運專用車輛的配置。2020年5月起推行以定期收集為主(每月11日)、預約收集為輔的有害垃圾收集方式。

華商報記者 趙瑞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