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家风风:再一次觉得您命大(10)

2020年4月22日,济南,晴 ,差。


一早的动车,刚启动不久,方方二字就成了微博热搜,并很快就冲到了第一名。

车到济南,热搜的冠军都没换过。方方女士作为一个非一流的作家,两个月内能几次进入微博热搜,并且今天牢牢的、长时间占据了热搜榜第一名,且把第二名远远的甩在了后面。这是多少流量明星花多少钱买都买不来的。更让历史惊讶的是,四次热搜几乎都是被批评被骂出来的,这也真是前无古人了。

2020年真是见证历史的年份,各路妖魔鬼怪横行天下,见了病毒带来的瘟疫,今天又见了比病毒更毒的毒。


关于胡锡进评方方女士的话题今天占据了整个微博舆论的中心场。

老胡涉及方方的微博前后有三篇,第一篇老胡说:要把方方日记作为这个时代的音符收纳进来。很显然,那时候的老胡在为方方女士打掩护,是典型的和稀泥。

第二篇微博中,胡锡进委婉的提出“保持谦逊对作家永远都是重要的”。这其实仅仅算善意的提醒吧,老胡那时候还在墙上骑着,他没有想到自己面对的才是一个“词库里有相当多“文革”时代的畅销词”的人。

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方方女士一棍子把老胡打了下来。。。


老胡还算男人,也没藏着掖着,老胡批方方文字虽多,但归纳起来倒是不复杂,三无一有就能概括:无才、无脑、无人品、有精神病。对应其文章的原句分别是:“就凭里面的文字水平(无才能)和思想深度(无脑力),它会在那么大的范围内被关注到吗?”、“表现出某种受迫害妄想症(精神疾病)”、“你有继续学习做人的很大空间(人品有待提高)”。


老胡没有上升到路线之争,老胡守住了作为一个主流媒体主编的底线,把对方方女士的批评限定在了个人对个人的层面上。我想,涉及路线的评论最终要等老胡所在媒体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去完成。


方方女士这种非一流作家搞起论辩来,不管是语言能力还是逻辑思维能力,确实不是老胡这种舆论场老玩家的对手。当然其今日被碾压式批评,更重要的还是民意。方方微博之下,拼命的控评也挡不住民意汹涌。


民心所向,是方方女士一败涂地的根本原因。

这一仗,对于方方女士显然不那么美好。


前几篇日记中我说道:秦桧夫妻在西湖畔跪了800多年,要迎来第三者了吗?

结果下午就看到南京一个叫钱诗贵的文化人,要跟朋友促成一件事情:在秦桧跪像旁边增加一个方方跪像,让方方女士跟秦桧一样遗臭万年。


方方女士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一个叫吕效平的南大教授马上跳出来发表声明,指责钱诗贵这种言行是公然违法的,如果不受到遣责抵制,将是南京从ZF到市民的耻辱。还声称在钱诗贵及同案罪犯受到审判前,决不会再爱国了!


唉呀妈呀,乍一看好像吕教授以前很爱国一样,可是根据明德先生扒出来的吕教授亲生的微博,吕教授一向对祖国也不咋感冒啊。爱国还要把一个公民违法案设定为前提条件,这种爱国有多廉价?

回到法律本身,钱诗贵这样做确实是不合法的,方方是否有罪确实应该由法院审理。但反过来说,钱诗贵是否有罪也应该由法院审理啊。而吕教授貌似已经用微博完成了对钱诗贵的审判,且要求立即执行了。吕教授啊吕教授,你这种行为本质上与钱世贵私刑审判方方并没有区别。


吕教授还把自己的个人诉求与南京ZF捆绑,依此向ZF部门施压,我想这不叫法治,这叫绑架。吕教授捆绑南京人民,好像不反对钱诗贵就不配做南京人一样。我想南京人民有权选择支持谁,反对谁,南京人家的选择应该被尊重。捆绑南京人也不叫法治,那叫强奸民意。


吕教授口口声声法治法治,行的却是还是人治私刑,不得不说是大遗憾,我个人觉得挺给南大丢脸的。


我否认南大是我的母校。


当然,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利用雕塑侮辱一个特定的公民,这样的事咱不能干。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汉奸这个评价并不是一个法律评价 ,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评价,但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都受法律保护,这一点我们要懂。


其实,合法雕塑那些多,为啥非要搞一个违法的雕塑呢?比如可以雕刻一组叫“武汉日记”的雕塑,里面可以有两组人物,一组是逆行的医生护士、警察、志愿者,他们用行动谱写了抽象的武汉日记;一组是一位背对着逆行者的不男不女的腐朽的老人,他蹲家里正用笔写武汉日记。这样的写实性的、场景式的雕塑,不对应某人,不冠名某人,雕像不采用某人的形象,既不侵犯肖像权,也不侵犯具体公民的名誉权。至于老百姓往哪里扔鲜花,往哪里扔臭鸡蛋,那是老百姓自己的选择,那叫民意。


我们不左右老百姓的选择,因为我们也不能跟吕教授那样,强奸民意!

跪下不一定需要雕像真的下跪,在老百姓的心里是跪下的,就足够了。


再一次觉得胡锡进说的对,方方女士啊,“你总体上应当算是我们社会每一个时期的幸运儿”。真的,要是现在的年轻人都跟您一样,满脑子的文革思维,恐怕不会只是有人想给你雕刻跪像这么轻巧。


唉,再一次觉得您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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