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約見律師?

有了法律問題找律師,這已經成為社會通識。那麼,如何正確約見律師呢?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律師的幫助呢?很多人可能不清楚。下面咱們就講一講。


一、地點
約見律師去律師的辦公室,不要去飯店。
飯店是交朋友的地方,辦公室是工作的地方。你約律師是為了得到法律幫助,還是想跟這位律師交朋友呢?提供法律服務是律師的工作,如果是為了得到法律幫助,最好約在辦公室。

二、人
有的人來律師事務所是為了自己,有的人來律師事務所是為了別人。建議:最好當事人親自來。
就像去醫院一樣,患者親自去醫院,醫生才好望聞問切。他人代勞,無論如何都是隔著一層,即使可以說清楚病情,也不能代替患者做各種檢查。
去律師事務所,律師也會問很多問題,很多情況下,非本人是說不清楚的。

三、材料
有的人來找律師,空著手,只帶一張嘴。這樣是不行的,得帶著案件的材料。
同樣的一張紙,律師看到和你看到的東西不一樣;同樣的一段錄音,律師聽到跟你聽到的不一樣。我更喜歡看完材料再聽當事人敘述案情,這樣更能節省時間,提高效率。


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材料,那就把能想到的材料都拿著去找律師吧。

四、律師費
有的人願意請律師吃飯,不願意支付諮詢費。其實這是錯的。
如果不支付律師費,律師只是幫忙,幫到一分是一分,幫多少都沒有什麼可苛責的。
如果支付了律師費,則成了律師的工作,工作要做到認真負責,自我要求一下子就上去了。
律師也是人,不能超脫。還有,律師的飯局都不少,吃飯是累贅,不是福利,可能真的不想吃那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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