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杭州殺妻案的犯罪細節不宜公佈?

杭州殺妻案嫌犯被捕後,很多網友希望知道嫌犯作案的具體細節。其實,這是不合適的,

現代新聞倫理,不主張對犯罪過程大肆宣揚,當中的邏輯,中國的古人早已明白。


最近剛看過的《華杉講透王陽明傳習錄》,正好有相關的討論。


王陽明的弟子徐愛讀《春秋》一定要配合《左傳》才能看懂發生了什麼事,不明白為什麼孔子著《春秋》為什麼都把一些大事的細節給刪減了,反而要參考後來的《左傳》才知道具體發生什麼。


比如說,同一件弒君的大案,孔子編撰《春秋》一個“弒”字就帶過,而《左傳》會把前因後果、甚至具體怎麼“弒”都交代清楚。

為什麼杭州殺妻案的犯罪細節不宜公佈?


作者解讀“王陽明認為,孔子的理念是不寫具體罪行的過程。因為好人讀了也不增加什麼教益,好人只要知道那事不能幹就行了;而詳細的講給壞人讀了,就會更讓他學壞,有樣學樣”。


杭州殺妻案告破後,有網友翻出之前一部電視劇的橋段,說細節和本案太像,讓人細思極恐。老實說,誰又說得準是純屬巧合,還是高精模仿呢。


有人可能會認為,知道細節可能更容易防範,可是像本案的情況,你根本是防不勝防啊,那是同床共枕的結髮夫妻,是生命中最信任的人。


警方不公佈細節做法,完全是沒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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