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社會組織、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為宣傳婚姻家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引導家庭成員遵紀守法,探索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促進婚姻家庭服務和婦女兒童法律服務專業化,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提升法治素質,提高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穩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莆田市婦聯2019年擬向社會組織、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開購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服務項目,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購買主體
本次購買服務的主體為莆田市婦聯。
二、項目實施週期
一年,擬於2019年11月起施行。
三、購買項目和內容
擬購買開展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服務項目1個,具體內容如下:
(一)婦女兒童普法宣傳項目
1、總體目標:引進專業法律工作者,開展普法宣講、主題活動諮詢、調解、調研等工作;擴展普法受眾率,提高婦女兒童法律意識,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逐步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社會風尚。
2、具體要求:(1)緊扣反家暴、反性侵、反賭博、反吸毒、移風易俗、防止校園欺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非法集資等普法教育主題,在社區(村)、學校、企業開展20場普法講座,每場活動邀請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專業人員授課,期間結合模擬法庭、遊戲、社工服務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結合開展,每場活動受益人數達100人以上。
(2)按市婦聯實際需要,結合“三八”維權月、“6.26國際禁毒日”、“11.25國際反家庭暴力日”、“12.4憲法宣傳日”、反邪教、艾滋病防治工作等開展6場以上主題普法宣傳活動,每場活動受益人數達200人以上。
(3)普法宣傳地點應覆蓋全市,重點選擇山區及沿海,宣講主題結合實地人群需求。
(4)每場活動當日向市婦聯微信平臺提供1篇普法宣傳稿件。
(二)婚姻家庭糾紛排查化解項目
1、總體目標:宣傳婚姻家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引導家庭成員遵紀守法,探索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進一步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弘揚好家風好家訓,普及婚育健康知識,營造和諧幸福的社會環境。
2、具體要求:
(1)按市婦聯實際需要,每週一指派1名專業(婚姻家庭諮詢師、律師、調解員、心理諮詢師、醫師、社工)人員到荔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幸福婚姻家庭驛站”坐班,為群眾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心理調適、法律諮詢、文書撰寫指導、健康指導等服務,並做好接待記錄。每季度最後一週向市婦聯提供1篇季度接待情況分析報告。
(2)結合“2.14”“5.20”“七夕”“聖誕節”等節點,為前來辦理結婚、離婚登記的群眾至少舉辦5場結婚宣誓、法律諮詢、糾紛調解等專題服務。
(3)依託鎮海街道“莆陽馨家園”,梅峰社區、萬輝社區、筱塘社區、長壽社區、太平社區等站點,開展模擬法庭、普法趣味遊戲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5場。
(4)每場活動當日向市婦聯微信平臺提供1篇普法宣傳稿件。
(三)經費預算
15萬元(包含第三方評估費用)
四、承接主體資質條件
依法在我市各級民政部門註冊登記,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致力於婦女兒童維權服務和家庭事業發展,具備提供法律服務、社會工作、社區服務等相關業務資質的各類社會組織。
五、項目申報
1、參與項目申報的社會組織需提交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一式三份,郵寄並報送電子版。
2、在報送申報書的同時須提供:①加蓋組織印章的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證書;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③社會組織年檢記錄;④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等複印件;⑤本社會組織所獲榮譽、評估等級證明等材料複印件(如無可不報)。
3、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24日17:00。
六、項目評審
市婦聯組織專家和專業工作者組成評審組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經市婦聯審批認定後,評審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後正式簽訂項目合同。
七、項目督導
在項目承接後,承接方應單獨聘請具有10年以上執業經驗的中級社工師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全程督導,督導次數不少於6次。
八、項目審計
承接方應嚴格按照項目預算進行開支,在項目結束後,終期評估前將項目實施涉及的財務原始憑證提交專業財會公司審計,並向市婦聯提交審計報告。
九、評估驗收
市婦聯將組織第三方對項目實施開展評估驗收,根據合同約定和評估標準對購買服務的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情況進行評估,形成書面報告。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並作為以後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年度預算和選擇承接主體的重要依據。
八、資金撥付
市婦聯與項目承接主體簽訂協議後,即撥付項目60%款項;中期評估合格撥付20%,項目終期評估合格撥付20%餘款。
九、聯繫方式
聯繫人:市婦女維權法律服務中心 徐美菊
聯繫電話:0594-2222002
聯繫地址:莆田市城廂區學園中街236號市婦聯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莆田市婦女聯合會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