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昌邑法院 吴丹

大家好,我是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在执行程序中,执行裁定书有几十种类型,而我是最不受申请执行人欢迎的那种,很多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之后,就在家等着执行法官来送钱,而当他们拆开信封发现是我之后,常常会大发雷霆,这让我也感到很委屈。

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今天,就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我的“前世今生”吧!相信听了我的故事你会对我有新的理解。

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在当事人拿着生效法律文书来到执行案件立案窗口的那一刻,一个新的执行案件产生了。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会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接下来,办案人员会进入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工商、证券等开户信息,房产车辆,支付宝、财付通等信息进行查询,同时联系并约谈被执行人,若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则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进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期间,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线下调查,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被执行财产,就会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等强制措施。穷尽以上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法官会依法约谈申请执行人,在这些程序进行之后,我——一个崭新的终本执行裁定书就要登场了。

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由此可见,我们是执行法官大量的辛苦工作并在执行过程中穷尽措施后无奈的产物,而不是一部分申请执行人所误解的,执行法官敷衍当事人的工具。

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当你收到我,请不要担心,也不要将我抛弃,最高院执行查控系统还有一个强大功能,就是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五年内,每六个月会自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推送到执行法官的办案系统中,同时,如果您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可以随时带上我,来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哦。我并不代表执行无望,而是接续保证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一份终本执行裁定书的“自白”

在此,我也想给各位“主人”提几个小建议:

1、摆正观念,正确看待执行不能。执行不能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面对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执行程序中的风险也同样存在,如果案件确属穷尽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发生,申请执行人应理性看待,承担风险。

2、有效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保持与法官之间的密切联系,了解案件执行进程,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不等于被法官“弃管”,如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此外,确有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如果申请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难以为继,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3、提高警戒,增强个人风险意识。执行不是万能的,所以在社会活动中,要增强风险意识,比如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债权人要对债务人的财物状况、信用状况等进行考察,切忌盲目出借。发生纠纷后,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以避免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为攻克和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栉风沐雨,披荆斩棘,坚决不放过每一个为申请执行人实现权利的机会。终本执行裁定书的产出,可能在某个披星戴月的夜晚,也可能在某个万物刚刚复苏的清晨,可能在周末依旧繁忙的办公室里,也可能在风雨交加的外勤之路上。虽苦虽累,但执行干警始终与申请执行人站在一起,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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