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暴力犯罪,守護平安吉林

刑一庭 付琳賀

為守護吉林地區安全穩定,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的震懾作用,9月23日、24日兩天,吉林中院刑一庭對4起嚴重暴力犯罪一審案件進行集中宣判。

飯店內喧譁滋事,發生口角造成一死一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9月,被告人張某甲、被害人姜某、張某乙分別與同事和朋友在同一飯店聚餐。雙方因小事發生口角。張某甲隨即從包內掏出卡簧刀並與被害人姜某及張某乙發生撕打,兩人均被張某甲刺傷,張某甲見狀乘出租車逃離現場。被害人姜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張某乙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甲持刀刺被害人姜要害部位數刀,非法剝奪姜某生命並將被害人張某乙刺傷之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

懷疑猜忌成心魔,光天化日接連殺害兩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甲猜疑妻子與被害人王某乙及被害人韓某有不正當關係,產生報復心理。2019年9月,被告人王某甲攜帶卡簧刀到王某乙工作單位將王某乙捅刺至傷重倒地,攜帶凶器離開,后王某甲打車至韓某家,持刀捅刺韓某,被趕到現場的民警當場抓獲。被害人王某乙、韓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甲僅因猜疑前妻與二名被害人有染即預謀殺人,連續捅刺二名被害人要害部位,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

分手後因愛生恨,持刀行兇殺害夫妻二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因感情糾紛,於2019年8月,在吉林市某住宅樓附近,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捅刺曾與其同居的被害人徐某及其丈夫被害人王某數刀,至二人重傷倒地,當場死亡。後郭某逃離現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因情感糾葛,產生報復之念,用尖刀連續捅刺被害人徐某、王某要害部位,造成兩名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

工作瑣事引糾紛,登記結婚日卻釀成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因工作瑣事,與該公司負責人孫某、會計林某產生矛盾,2019年5月,被告人陳某在本單位二樓孫某辦公室內與孫發生爭執,攮刺孫某要害部位數刀,致被害人孫某當場死亡。後陳某發現林某來此辦公樓,又持刀攮刺林某要害部位數刀,致被害人林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陳某在案發現場被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因工作瑣事,用尖刀連續捅刺被害人孫某、林某要害部位數刀,造成兩名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

刑一庭堅持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始終保持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高壓態勢,在辦理案件時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程序關,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罰當其罪,懲惡揚善,伸張正義,有效地提升了社會安定指數,為平安吉林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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