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心理學瞭解一下

躁狂抑鬱症

一、概說

是以明顯而持久的心境高漲和低落為主的一組情緒障礙,並伴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患病率:0.4% 女 〉男表現:單次or反覆的躁狂發作 單次or反覆的抑鬱發作 單次or反覆的躁狂抑鬱發作

特點: 1、反覆發作,複發率高,但一般不出現精神衰退 2、自愈率高,70-90%不治或稍加治療即可好轉 3、後果:自殺,有1/4採取過自殺姿態

二、症狀與分型:

(一)躁狂症:三高症:情感高漲     思維活動加速     言語活動增多

輕躁狂:是躁狂的較輕表現形式。 輕躁狂不伴幻覺和妄想。存在持續的(至少連續幾天)心境高漲、精力和活動增高,常有顯著的感覺良好,並覺身體和精神活動富有效率。社交活動增多,說話滔滔不絕,與人過分熟悉,性慾望增強,睡眠需要減少等。但其程度不致造成工作嚴重受損或引起社會拒絕。有時,易激惹、自負自傲、行為莽撞的表現替代了較多見的欣快的交往。 可有注意的損害,從而降低從事工作、得到放鬆及進行閒暇活動的能力,但這並不妨礙病人對全新的活動和冒險表現出興趣或有輕度揮霍的表現。

躁狂,不伴精神病性症狀 心境的高漲與個體所處環境不協調,表現可從無憂無慮的高興到幾乎不可控制的興奮。心境高漲同時伴有精力增加和隨之而生的活動過多,言語迫促,以及睡眠需要減少。正常的社會抑制消失,注意不能持久,並常有顯著的隨境轉移。自我評價膨脹,隨意表露誇大或過分樂觀的觀念。 也可出現知覺障礙,如:覺得色彩特別生動(並且往往是美的);專注於物體表面或質地的精微細節,主觀感到聽覺敏銳。病人可能著手過分和不切實際的計劃,揮金如土,或變得攻擊性強、好色,或在不恰當的切合開玩笑。某些躁狂發作中,不出現心境高漲,而代之以易激惹和多疑。首次發作還常見於15至30歲,但也可發生在從童年後期直至六、七十歲的任何年齡。發作至少應持續一週,嚴重程度達到完全擾亂日常工作和社會活動。心境改變應伴有精力增加和上述幾條症狀(特別是言語迫促、睡眠需要減少、誇大、過分樂觀)。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狀 這是更為嚴重的一種躁狂的臨床表現形式,膨脹的自我評價和誇大觀念可達到妄想程度,易激惹和多疑可發展成被害妄想。在嚴重病例中,有關身份或角色的誇大或宗教妄想可佔優勢。思想奔逸和言語迫促可能使病人無從被人理解。嚴重而持久的軀體活動與興奮可致攻擊或暴力。對飲食及個人衛生的忽視可造成脫水和自我忽視的危險狀態。

診斷與鑑別診斷:躁狂發作:1、症狀標準:情緒高漲或易激惹為主+3項 注意力不集中或隨境轉移 語量增多 思維奔逸 自我評價過高或誇大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動增多、難以安靜 魯莽行為 睡眠需要減少 性慾亢進 2、嚴重程度標準:嚴重損害社會功能,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3、病程標準:符合標準至少持續1周症狀標準。

(二)抑鬱症誘因:可存在一定誘因  三低症:情感低落     思維困難     

各種形式的典型發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興趣和愉快感喪失,導致勞累感增加和活動減少的精力降低。很常見的症狀還有稍作事情即覺明顯的倦怠。 其他常見症狀是: 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自我評價和自信降低; 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即使在輕度發作中也有);認為前途暗淡悲觀; 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 睡眠障礙; 食慾下降。低落的心境幾乎每天一樣,一般不隨環境而改變,可顯示出特徵性的晝夜差異。 對通常能享受樂趣的活動喪失興趣和愉快感;對通常令人愉快的環境缺乏情感反應;早上較平時早醒2小時或更多;早晨抑鬱加重;食慾性慾明顯下降;體重降低。輕度、中度、重度抑鬱之間的區分有賴於複雜的臨床判斷,包括症狀的數量、類型、以及嚴重度。輕度抑鬱發作患者多見於初級保健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處理重度抑鬱患者。 輕度抑鬱發作診斷要點: 心境低落、興趣與愉快感喪失、易疲勞這幾條通常視為最典型的抑鬱症狀。所有症狀都不應達到重度。整個發作持續至少2周。 輕度抑鬱發作的患者通常為症狀困擾,繼續進行日常的工作和社交活動有一定困難。 抑鬱不伴軀體症狀 符合輕度抑鬱發作的標準,極少或不存在軀體症狀。 抑鬱伴軀體症狀符合輕度抑鬱發作的標準,並伴四條或更多軀體症狀。中度抑鬱發作診斷要點: 至少存在輕度抑鬱發作中給出三條典型抑鬱症狀中的兩條,再加上至少三條(最好四條)其它症狀。其中某幾條症狀較為顯著;或存在的症狀特別廣泛。整個發作至少持續2周。中度抑鬱患者可繼續進行工作,社交或家務活動有相當困難。軀體症狀的有無:可不伴軀體症狀或伴軀體症狀重度抑鬱發作,不伴精神病性症狀:重度的抑鬱發作患者常表現出明顯的痛苦或激越或以遲滯為突出特徵時。自尊喪失、無用感、自罪感可以很突出。在極嚴重的病例,具有自殺的危險,伴軀體症狀。診斷要點典型症狀都應存在,並具有其它症狀,其中某些症狀應達到嚴重的程度。但是,如激越和遲滯這類主要症狀十分明顯時,病人可能不願或不能描述許多其它症狀。在這種情況下,從總體上評定為重度發作。抑鬱發作一般應持續兩週,但在症狀極為嚴重或起病非常急驟時,依據不足兩週的病程也可作出診斷。幾乎不可能繼續進行社交、工作或家務活動。重度抑鬱發作,伴精神病性症狀診斷要點 符合重度抑鬱發作的標準,並且存在妄想、幻覺或抑鬱性木僵。妄想一般涉及自罪、貧窮或災難迫在眉睫的觀念,病人自認對災難降臨負有責任。聽幻覺常為低毀或指責性的聲音;嗅幻覺多為汙物腐肉的氣味。嚴重的精神運動遲滯可發展為可木僵。 鑑別診斷:抑鬱性木僵必須與緊張型精神分裂症以及器質性木僵表現相鑑別。

(三)雙相情感障礙反覆(至少兩次)出現心境和活動水平明顯紊亂的發作,紊亂有時表現為心境高漲、精力和活動增加(躁狂或輕躁狂),有時表現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動減少(抑鬱)。發作間期通常以完全緩解為特徵。躁狂發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續時間二週至四、五個月不等(多數約四個月);抑鬱持續時間趨於長一些(多數約六個月);但除在老年期外,很少超過1年。兩類發作通常都繼之於應激性生活事件或其他精神創傷,(但應激的存在並非必需)。首次發病可見於從童年到老年的任何年齡。發作頻率、復發與緩解的形式均有很大變異,但隨著時間推移,緩解期有漸短的趨勢。中年之後,抑鬱變得更為常見,持續時間也更長。鑑別:更年期抑鬱症

臨床表現:更年期發病(45/55-55/65)起病緩,逐漸發展、病程長神經症症狀抑鬱、焦慮、緊張、猜疑植物神經-內分泌功能障礙反應性抑鬱症:臨床表現: 長期的精神刺激、抑鬱 情緒異常與精神刺激的性質與內容相關 症狀可隨精神刺激的消失而消除或好轉 預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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