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冠狀病毒措施而被處以1百萬沙幣罰款和5年監禁


因違反冠狀病毒措施而被處以1百萬沙幣罰款和5年監禁

沙特阿拉伯週二宣佈,對那些違反預防和預防條例的人採取嚴厲的懲罰措施,以抗擊冠狀病毒大流行。

根據內政部宣佈的新措施,對在社交媒體網站和應用程序上散佈謠言或發佈虛假信息以引起恐慌或煽動違反與大流行有關的程序和措施的人,最高將處以1億的罰款和5年的監禁報道。

該部的一名官方消息人士說,新的懲罰措施是根據皇家法令採取的,這項法令是出於對公民和僑民的健康和安全的關注,也是為了阻止這一流行病的蔓延。

外交部宣佈對來自沙特公民和僑民中的違規者實施以下處罰。

1-對個人或私營部門機構或其僱員或因違反與冠狀病毒有關的預防和預防措施而與其打交道的人處以1000至100000雷亞爾的罰款或一個月至一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如有必要,公司將停業不超過六個月。如果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將加倍處罰。每項違規行為的處罰金額應根據包括每項違規行為和相應處罰的分類表確定,並由內政部長與衛生部長協商批准。

2-對在宵禁期間為非指定目的而濫用許可證或通行許可證的人處以1萬至10萬雷亞爾的罰款或1個月至1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許可證將被撤銷,許可證也將被撤銷。

3-違反醫療隔離或檢疫指示者,最高罰款20萬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有。如果重犯,將加倍處罰。

4-故意將冠狀病毒感染傳播給他人的,最高罰款50萬或最高5年監禁,或兩者兼有。如果重犯,將加倍處罰。

5-對在宵禁期間為工作性質或情況不需要獲得通行證或許可證的人提供便利的人,處以1萬至10萬雷亞爾的罰款或1個月至1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如果重犯,將加倍處罰。

外交部說,犯下任何這些違法行為的僑民將被驅逐出境,他們重新進入王國將永遠被禁止。前項處罰之適用,不影響伊斯蘭教法或其它法律所定之其它處罰。

罰款、關閉機構和驅逐外籍人士等處罰將由內政部長或其授權人員決定,並每天公佈每個地區的處罰數量。如遇有違法者入獄的案件,將移送公訴機關採取必要行動。

司法部長應組成一個或多個委員會,由三名法律專家組成,審查對罰款決定或關閉機構的申訴。申訴應在收到有關決定的資料之日起10天內提出,委員會在這方面的決定將是最終決定,沒有對決定提出上訴的規定。違反者的刑期將在科羅納流行病爆發造成的普遍的特殊情況結束後判刑。

消息人士還指出,該部將宣佈一項防止社會集會的條例,凡違反該條例的規定者,將被處以1000至100000雷亞爾的罰款或一個月至一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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