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日前,重慶一所重點高校教師韓老師像往常一樣,出行前選擇在網上訂購機票。然而,這一次,購票平臺的彈窗顯示,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被限制消費,無法乘坐高鐵和飛機。看到這,韓老師一下子懵了。


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購買高鐵票時彈出“被限制消費”的消息。 本文圖片均來自 “紅星新聞”微信公眾號

2017年,他剛從中國傳媒大學博士畢業,學的是電影研究,筆名“灰狼”,在影評圈內小有名氣(以下簡稱“灰狼”)。去年11月,他還去日本參加了一個學術會議。短短一個多月,怎麼就突然成“老賴”了呢?

循著彈窗的提示查詢,灰狼發現,自己被列為失信人的原因在於山東濟南的一家建築勞務公司。2017年,這家公司在濟南市歷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一系列變更,除老家是山東的之外,與這家公司毫無瓜葛的灰狼,竟成了法定代表人兼最大股東。


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根據天眼查查詢到,韓老師不僅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而且還是最大股東。

據天眼查查詢到的信息顯示,這家公司近年來官司纏身。灰狼從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下達的限制消費令瞭解到,該公司在2017年立案的一個買賣合同糾紛裡,未按法院判決履行義務,導致他作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被限制消費。

隨後,灰狼迅速向法院、工商部門、公安機關諮詢,如何解除這個莫須有的“法定代表人”並結束被限制消費的“老賴”身份,但各機構說法不一。折騰幾天後,灰狼取消了寒假出行計劃,他現在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在春運高峰期,搶到一張綠皮火車的臥鋪票,以便返回山東老家過年。

法院:需證明你不是“你”,得先報案

“被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被法人”)的荒謬事,歷年來不乏新聞報道,灰狼的遭遇也並不是孤例。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自從今年年初個稅app投入使用以來,許多用戶在“辦稅權限”一欄裡,發現自己莫名成了不相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被盜用,在異地註冊公司,一旦該公司經營異常或違法犯罪,“被法人”的公民則需面臨許多麻煩。

根據報道,在防止身份信息被冒用於進行商事登記註冊方面,北京從2017年開始就需要實名認證,且需要本人拍照,但全國各地推廣進度不一樣。

而“被法人”裡最糟糕的情況,似乎都讓灰狼遇上了。

限制灰狼高消費的法院,是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讓法院做出該限制令的直接原因是——以灰狼為法定代表人的建築勞務公司,未履行買賣合同義務被起訴,且在法院判決之後,該公司未履行判決要求。


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法院給出限制消費令的原因是未履行買賣合同義務被起訴,且在法院判決之後,該公司未履行判決要求。(點擊看大圖)

灰狼諮詢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判決的審判長鞠法官,得到的回覆是:“法院凡事講證據,我們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你就是法定代表人。如果你要證明你不是,需要先報案,公安機關受理了再說。”

灰狼詢問,工商那邊需要什麼程序,鞠法官則表示他不清楚也管不了,但只要公安機關能證明其身份的確被盜用,即證明“我不是我”,法院則馬上為他解除限制消費令。

紅星新聞記者趕到歷下區人民法院諮詢,也得到了同樣的回覆:“你得先報案。”

然而,擺在灰狼面前的問題是,無法乘坐高鐵和飛機的他,要從工作地重慶到濟南去報案,並不是那麼容易。


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被限制消費以後,韓老師想要回濟南一趟,並不容易。

公安:工商部門失誤,需去找他們開文件

重慶到濟南的列車,只有一班k開頭的普快,全程27個小時,並且從1月中旬開始,只剩硬座和無座。灰狼看到席位和時長,心裡怵得慌。他不知道,在為這樣的“無妄之災”付出時間、金錢和身體上的折磨之後,能否讓盜用他身份信息變更股東、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得到法律的懲罰並且賠償自己的損失。

在諮詢法院後,灰狼撥打了報警電話。那家建築公司註冊地片區的濟南市科院路派出所的民警告訴他,報案需要他本人親自去做筆錄。如果本人實在無法到濟南,可委託律師直接起訴盜用身份信息的公司,但這個過程會很漫長。

1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科院路派出所諮詢辦案民警,民警肯定地告訴記者:“這個肯定是找工商,這是工商部門存在的工作失誤,必須負責任。”

該民警稱,灰狼需要去工商開具文件,證明盜用他身份信息的企業進行變更時他本人並不知情,簽名、委託書等證明材料皆為偽造。此後,再拿著工商局的證明文件,到法院解除自己和該企業的聯繫,並解除限制消費令。“公安局怎麼跟你核實變更法定代表人的事情?工商做錯事造成的後果怎麼要公安局來負責?即便到公安局報案,我們還是需要去工商調資料。”

此外,民警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建築勞務公司的註冊地址是一個普通居民小區,實際辦公地點顯然不在那,即便民警去了,也找不到人。

公安部門的說法和法院不盡相同,灰狼感覺很惱火。但他沒想到的是,工商部門(即當地“市監局”)又是另一番說法。

市監局:工商公安不聯網,解除限制得去法院

去年,濟南市歷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合併了工商、質檢、食藥,正式掛牌(以下簡稱“市監局”)。市監局“移出異常名錄企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灰狼“被法人”的問題很可能出在他丟失的身份證上,但是法院將其列為失信人的具體原因,還需要去跟法院交涉。


高校教師“被法人”後成了老賴,需證明“我不是我”才能解除


紅星新聞記者來到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般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只要持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書,就能實現變更。而灰狼在2012年丟失的身份證,很可能輾轉落到了“有需求”的人手中,利用程序漏洞將身份證失主變成了“替罪羊”。

灰狼表示,自己發現丟失身份證後,很快辦理了掛失,為何已掛失的身份證還能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歷下區市監局的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解釋,掛失身份證是在公安部門的系統內操作的,而工商系統和公安系統並沒有聯網,因此無法判斷該身份證是否掛失,只能查詢身份證真偽。即只要是真實且未過期的身份證原件,都能通過工商系統的審核。

在紅星新聞記者向市監局“移出異常名錄企業”辦公室瞭解情況的過程中,座機頻繁響起。辦公室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自從“個稅app”上線後,不少人都在申報個稅扣除過程中發現自己莫名“被股東”“被法人”,雖說這種現象過去便有,但近來此類申訴電話更多了。

市監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無奈,他們曾多次向上級反映,如果在公民身份信息審核方面,工商系統能與公安部門聯網,會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工商系統只能對企業相關負責人的各項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但實際上,這樣的狀態已多年未變。

公民身份信息被商事登記註冊盜用的問題多次出現,市監局的監管卻很被動。市監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如果企業的股東、法定代表人向市監局反映自己是“被股東”“被法人”,他們會去核實企業地址,如果與註冊地不符,會把該企業列入“異常名錄”,“看那公司會不會來‘解除異常’”。“他(指公司負責人)來辦業務我們可以諮詢他,不辦業務我們也找不到他。”

至於處理解決的時間,市監局和派出所工作人員都表示,“不好說。”

對於濟南市歷下區市監局的回應,灰狼表示氣憤。他認為,市監局錄入了虛假信息,就是沒有盡到審核義務,“這是多大的風險,如果是這樣,那麼很多人都會被各種可能出現經營問題的公司拉來當替罪羊。”

公司搬遷、實際負責人債務纏身

律師:此類案件實際操作複雜且週期長

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2016年,灰狼還未成為該建築勞務公司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這家公司就已與多家企業、不同自然人有各種訴訟糾紛。其中,來自裁判文書網的一份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6年唐某與該建築勞務公司的合同糾紛中,唐某勝訴,公司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之內償付唐某勞務費44萬餘人民幣。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唐某本人,他表示,敗訴的這家勞務公司至今未支付給他和工人勞務費,這幾年他一直在向公安、法院申訴皆無果。“這家公司早就搬走了,現在公安局都找不到公司的實際負責人。”

唐某所說的“搬走”,指的是該公司已經搬離此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註冊地址。甚至,唐某清楚,“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假的,找也沒用。”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該建築勞務有限公司在工商系統留下的聯繫方式(手機號碼)已經暫停服務,而撥打天眼查上顯示的公司座機號碼,得到“您撥打的號碼不存在”的自動回覆。

連曾經的合作方都知道公司實際地址已非註冊地、知道法定代表人並非該公司人員,為何市監局、公安部門、法院等相關機構並不知情?法院、公安部門、市監局的說法各有不同,灰狼開始變得迷茫。

為此,灰狼諮詢了一位相關經驗較為豐富的律師。律師告訴他,行政機關理論上需要變更錯誤的法人信息,但是實際操作非常複雜而且週期長。尤其在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很大可能性已成為空殼、聯繫不到人,這種情況下,工商部門很難主動啟動變更程序。

律師舉例曾遇到過的情況提醒灰狼,派出所可以合理懷疑此前灰狼授權該公司將自己變更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由於該公司未兌現相應報酬,灰狼反悔才謊稱身份信息被盜用。因此,排除相關機構對當事人的各種疑慮,也是重要步驟。

而如果向法院請求暫時撤銷限制消費令,法院同樣要求工商部門的正式文書。這就陷入了一個難以破解的循環,最終往往要通過各種“不走尋常路”的非常規辦法解決。該律師同時也表示,不同地區的行政部門要求都不一樣,別人解決“被法人”問題的經驗不見得就能套用。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的王昊宸律師也提出相似看法。他認為,向公安機關報案、去工商局開具證明、向法院提供證據都是需要的,但各系統會互相牽制,處理的順序比較模糊。王律師的經驗則是“一般多跑一跑就能解決”。

但是,在仍處於限制消費的情況下,“多跑一跑”這件事,對現在的灰狼而言,卻是一種莫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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