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惹紛爭 殺人被起訴

近日,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檢察院報送榆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的趙某某故意殺人案,經榆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提起公訴。

2018年3、4月間,被告人趙某某與被害人李某相識後保持戀愛關係。期間被告人趙某某在以結婚為目的的前提下長期和李某保持“同居”關係。2019年3月間李某提出要與趙某某分手和其他女性交往的想法後,被告人趙某某心生不滿。後二人在趙某某的暫住處發生性關係後,被告人趙某某因故歸李某懷恨在心並趁李某不備之際,持室內的水果刀一把朝被害人李某的雙眼各捅一刀後,又持刀連續朝被害人李某的頸項部、肩背部猛捅數刀,致使被害人李某因傷勢嚴重倒地不起。作案後被告人趙某某逃離案發現場前往醫院療傷。經鑑定,被害人李某符合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多次捅刺導致右鎖骨下靜脈、動脈不全離斷,引起急性出血而死亡。被告人趙某某作案時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被告人趙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遂將本案報送榆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榆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於近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請正確處理戀愛情感糾紛和矛盾,不能付諸武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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