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宏“有錢”怎麼了

疫情發生以來,很多人都特別喜歡一個叫張文宏的上海醫生,喜歡的原因也無他,就是他從來不掉書袋子,說的話老百姓聽得懂,覺得親切,這說明人實在還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稀缺資源。

但是也應了那句話,人紅是非多。有人以張文宏的口吻自曝了一下自己的財產,三部分加起來年收入共有184萬元之多,最後作者還一本正經地來了一句,“錢多了,會讓人喪失醫德的”。

看到這句話,不免有一種無厘頭之感,當然,這不是這篇文章要解決的問題,我們還是談法律。

首先,張文宏真的像網傳的那樣有184萬元的年收入嗎?張文宏自己已經站出來說這是謠言了。疫情發生以來,網上謠言十分活躍,從《疫情之下的XX國,店鋪關門歇業,華人有家難回,XX國華商太難了》,到《華南海鮮市場供貨商的懺悔書》,一些網絡自媒體借疫情吸粉、蹭流量的花樣不斷翻新。對此,無論是行政執法部門,還是公安機關都接連祭出重拳給予嚴厲打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隨意造謠傳謠,情節嚴重的還會觸犯刑法,要坐牢的。

其次,“張文宏184萬元”的年收入多嗎?事實上,用法律的視角來審視,一個人的收入沒有多少之分,只有合法與非法之別。我國是法治國家,憲法和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也就是說,張文宏的收入只要是合法的,1840萬元也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合法184元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某女明星因為偷稅漏稅被罰,不是因為她收入高,而是因為她的違法行為。一些領導幹部因權錢交易被抓,同樣不是因為收入高,而是因為其收入系犯罪所得。在財富與收入問題上,法律的標準非常清晰。

像袁隆平、鍾南山、張文宏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他們應該收入多少呢?這個問題的衡量標準無外乎天理國法人情。國法剛才已經說清楚了,合法的收入都受法律保護。而從天理人情上講,一個人的收入要與他所創造的價值相當。幾年前,有媒體曝出袁隆平持有的隆平高科400萬股的市值高達9200萬元。這個收入高嗎?人們一致認為不高,這與他所解決的中國糧食問題相比,實在不算什麼。

當疫情來臨,像鍾南山、張文宏這樣有責任感的醫護人員挺身而出時,人們深受感動,並盛讚他們是英雄。但當他們因此得到了一些實惠的時候,一些人就猶豫了,甚至想讓醫護人員拒絕應得的補貼,彷彿只有這樣才配得上英雄的稱號。說來說去,這還是某些不合時宜的傳統思維在作怪。在今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中,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讓英雄、榜樣得名又得實,少一些悲情,多一些體面,這樣人們才能心嚮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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