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撐起家暴“保護傘”

因信謠言,江某酗酒後對妻子、兒女拳打腳踢,2020年3月30日,永定法院向被告人江某發出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王某和被申請人江某是夫妻關係,結婚多年,共同育有三個子女。為了養家餬口,江某常年在家周邊打散工。因江某聽信自己外出務工時,妻子與人有染的謠言,經常酗酒後對妻子拳打腳踢。為了讓年幼的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一開始,王某在被家暴後選擇沉默。但是王某的沉默並沒有換來丈夫江某的知錯能改。家暴愈演愈烈,最後江某更是將拳腳伸向了年幼的孩子。

3月27日,因再也無法忍受丈夫江某經常性的酒後暴力行為,王某帶著三位子女來到永定法院,向永定法院申請與江某離婚。

王某表示兩夫妻並無其他矛盾,江某每日都有歸家,工資也會悉數交予王某用於日常開銷,唯一讓王某無法忍受的就是江某酗酒後家暴。

承辦法官闕周平在瞭解情況後便和王某溝通,離婚並不是唯一的解決辦法,兩人之間還有三個孩子還要撫養。其兩夫妻之間的問題就是江某會酗酒打人,只要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王某和江某還是可以給三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王某表示願意給江某機會,只是希望江某能夠做到。

闕周平法官也勸誡江某,王某生育兒女,操持家務,盡心維持家庭已是不易。江某因聽信謠言,酗酒後對妻子、兒女實施家暴,遲早會拆散這個家庭。江某聽好,連連表示自己會改掉酗酒打人的習慣。

闕周平法官告訴王某,《反家庭家暴法》已經出臺,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出具以裁定形式的保護令。王某表示同意並當場向永定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庭審結束後,闕周平法官依據庭審瞭解的情況出具判決書判決王某和江某不予離婚,並出具人身安全保護令。

永定法院向江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積極聯動當地派出所、政府婦女聯合會、司法所及江某所在的村委會和村婦女聯合會,共同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各組織均表示會將其備案並高度重視該戶情況,積極配合永定法院執行保護令,保證江某免遭家暴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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