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简讯 | 福泉市检察院对一生猪养殖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

文 | 王国任、范 旭

来源 |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基层简讯 | 福泉市检察院对一生猪养殖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

4月17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对民营企业家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基层简讯 | 福泉市检察院对一生猪养殖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8年3月,贵州福泉某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非法占用林地27.3亩修建养殖场及附属设施。案发后,其主动自首并认罪认罚,花费54627元对所毁坏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向省林业厅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378932元申请补办林地使用手续。

基层简讯 | 福泉市检察院对一生猪养殖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

为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家发展生猪养殖,防止出现“办理一个刑事案件搞垮一家企业”的情形,福泉市检察院综合考虑黄某某的犯罪情节,依法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黄某某经营的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基地一期已投资2400万余元,现存栏肥猪4501头,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年出栏生猪7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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