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个体户、企业速看!

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e.gsxt.gov.cn)进行2018年度报告并公示。对于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当前,政府正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方面受限,银行账户开办、使用、资金往来也会受到限制。除此之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税务清算、变更登记、招投标、网站认证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政府的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详情咨询:0319-4334558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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