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還沒結束,就讓社區人員籤放棄防疫補助承諾書,合適嗎?

隨性日常


我單位早就讓每個人簽訂了:自願者承諾書了,目的就是不打算給你發一毛錢的補助。


心情氣和


在我看來如果承諾書寫於新型冠狀病毒多的地區,而社區工作者長期接觸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再讓他們寫承諾書,就有點兒太沒人情味了。

而對於一些地區的一線工作者,他們任勞任怨,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實現了本地區0風險,低隱患,就算對一線工作者沒有補助,那也不至於讓籤所謂的承諾書,很多事說清楚就好。

風險較小領域一線的工作者們,也明白國家的重點扶持資金,捐款都會傾向於重災區,他們這裡也沒有過多想搶國家資源。

如果不發補助,說清楚原因就行了,基於這種情況還讓寫承諾書,就有點顯得強人所難,讓人心情不快。

對於寫承諾書不快心情,我非常理解。雖然本地區確診病例少,風險低,但風雨來雨裡去,摸排,整改,落實,維修,哪樣工作都沒少做,不給就算了,還寫什麼承諾書,無語。

如果在當地確實國家有疫情的防控補貼,那就應該對有編制沒有編制的人,一視同仁,不能因為社區工作沒有編制,就不發放補貼。

因為大家看重的並不是這幾百塊錢,而是自己付出後,社會給予一定的認可與關心,這在一定程度上能極大的鼓勵社區工作者抗疫人員的決心。

所以一個地區,要不要給,給多少,給的範圍,都需要認真研究決定,不能讓每一個付出過勞動的人,寒心。

也不能讓任何別有用心的人挪用,截流專項資金,對待這種情況,有關部門要加大專項資金的查處,監督使用力度,保障錢用到位,人民滿意。

大家覺得呢?


小凌子悟職場


現在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了解

1.到底有沒有防疫補助?有多少補助?

2.劃撥下來的防疫補助夠不夠給大家發的?不足的部分有多少?需要讓很多人籤協議放棄補助嗎?

3.這筆補助確實發到了應該領補助的人手上了嗎?有沒有被挪用甚至貪汙?

4.領補助的人都有誰?有沒有管發放補助的人的親戚朋友?或者乾脆就是個人名,查無此人?

如果以上問題得到圓滿答覆,那補助發不發就沒什麼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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