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志願者?擅自開展救濟活動將受罰!

志願者擅自開展救濟活動將受罰


【菲律賓世界日報專訊】


週日,內政部(DILG)、地方政府以及菲國警均強調,若發現抗疫救濟志願者未拿到他們計劃幫助的地方政府部門所開具的必要證明,將給予處罰。

想當志願者?擅自開展救濟活動將受罰!

上週日,在布拉幹省(Bulacan)的Norzagaray鎮,來自SagipKanayunan和TulongAnakpawis的志願者在趕往參與抗疫行動的路上被警方攔下。但內政部表示,該舉措與此事無關。


內政部副部長,即該部發言人喬納森·馬來亞(JonathanMalaya)稱,應把他們視為未經許可在外居住人士(UPOR)對待,並指控其違反《刑法修正案》(theRevised Penal Code)第151條,禁止反抗當局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


來自布拉乾的志願者因違反上述規定面臨控告,目前已被保釋。他們表示自己手裡有文件,並且自三月實行強化社區隔離以來,他們一直在參與抗疫救濟行動。


馬來亞對菲星報(Philstar.com)稱:“我們不僅拒絕其通行,還會給司機開罰單,反抗者將遭到逮捕。”他還聲稱,很快就有人濫用對抗疫救濟志願者放寬的限制條件。


“如果宵禁期間發生此類事件,將實行該法令規定的額外處罰。”


在4月15日的聲明中,社會福利與發展部還要求捐贈必須先獲得當局批准後,才能開展救濟行動。這些帖子在社交媒體上引發群憤,隨後已被刪除。

“不讓接濟窮人?”

全國漁民聯合會在26日稍後晚些時候發表聲明猛烈抨擊了這項新舉措,指內政部觸犯了人民獲得食物的權利。

  

該協會主席、前眾議員費爾南多.西卡波還表示,當目標受益人批評地方政府的時候,地方政府可以不批准相關救助活動,這一規定產生的弊端就是使救助行為政治化。

  

西卡波忿忿不平地說:“因為沒有得到政府的紓困補助,目前甚至在社交媒體上都會有很多人求助,而現在他們卻被限制得到他們本該理所當然就應獲得的補助。”

  

這位漁民們的領袖還指出,這一命令同時也違反了菲律賓曾參與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他強調:“你不可以用那套複雜行政程序去限制人民獲得食物的權利,尤其是當下有許多人打算(為有困難的人)提供幫助,(而你們卻要阻止他們).人們現在在團結抗疫,而政府部門卻要藉機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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