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婁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做好 “五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婁星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區直各單位:
為認真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疫情防控總要求,切實做好“五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單位領導帶班,實行日報制度;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抓好網格化常態管理。
二、加強交通檢疫,對境外、武漢、中高風險地區來婁人員進行閉環管理,高鐵站、汽車站要做好發熱病人的排查和規範處置工作。
三、醫療機構做好發熱門診、腸道門診、預檢分診和轉診工作,對所有就診病人實行測溫查碼,嚴防院內交叉感染。區疾控中心做好疫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準備,流調、消毒、檢測等機動隊員24小時待命。
四、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商務糧食部門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管控;自然資源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嚴禁野生動物交易。
五、文旅部門指導督查景區、農家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景區人員流量管理、測溫查碼、佩戴口罩、食品衛生、交通工具消毒等工作,避免聚集聚餐。
六、教育部門要引導學生以居家為主,落實校園和培訓機構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七、組織開展全區衛生大清掃、除“四害”等愛國衛生運動。
八、引導居民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聚會,去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注意手衛生。
九、外出旅行要錯峰出遊,儘量避開熱門景點;原則上不出境旅遊,不去中高風險地區旅遊;自覺遵守景區防控管理規定,外出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及時就近醫治。
十、國家公職人員、村(社區)幹部、學生原則上不得出省旅行,特殊情況確需出省要按管理權限報批。如擅自出行並引發疫情感染的,從嚴追究當事人及單位負責人責任。
婁底市婁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