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娄底市娄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 “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单位领导带班,实行日报制度;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抓好网格化常态管理。

二、加强交通检疫,对境外、武汉、中高风险地区来娄人员进行闭环管理,高铁站、汽车站要做好发热病人的排查和规范处置工作。

三、医疗机构做好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和转诊工作,对所有就诊病人实行测温查码,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区疾控中心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流调、消毒、检测等机动队员24小时待命。

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商务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控;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严禁野生动物交易。

五、文旅部门指导督查景区、农家乐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景区人员流量管理、测温查码、佩戴口罩、食品卫生、交通工具消毒等工作,避免聚集聚餐。

六、教育部门要引导学生以居家为主,落实校园和培训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大清扫、除“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

八、引导居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聚会,去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九、外出旅行要错峰出游,尽量避开热门景点;原则上不出境旅游,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自觉遵守景区防控管理规定,外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医治。

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学生原则上不得出省旅行,特殊情况确需出省要按管理权限报批。如擅自出行并引发疫情感染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娄底市娄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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