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前安全教育指導內容之十五
——大風、暴雨、大霧、雷電
及其他惡劣天氣安全措施
一、建築工地惡劣天氣三個規定動作:停工;斷電;撤人。
二、暴雨天氣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1.暴雨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儘可能繞過積水嚴重地段,在積水中行走要注意觀察, 防止跌入陰井及坑、洞;
2.一旦室外積水漫進臨舍內,應及時切斷電源,防止積水帶電觸電傷人;
3.暴雨天氣禁止在圍牆或實體牆附近逗留。
三、雷電天氣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1.遇有雷電天氣時,禁止在臨舍屋簷下、大樹底下避雨;
2.禁止在室外打、接電話;禁止在鋼管、塔機、外架等金屬物體附近逗留;
3.雷暴時,儘量暫時不用電器,最好拔掉電源插頭;
4.不要穿潮溼的衣服,不要靠近潮溼的牆壁;
5.曬衣服被褥等用的鐵絲不要拉到窗戶、門口,以防鐵絲引雷致人死亡。
四、大風天氣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實行四禁止一恢復:禁止起重機械安頂拆作業;禁止吊籃等外牆作業;禁止腳手架安拆作業;禁止起重吊裝作業,大風後立即恢復安全環保設施。
大風天氣下建築施工安全管理:
1、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2、大風施工時模板應有抗風的臨時加固措施。
3、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暫停室外模板拆除與安裝高處作業,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施工升降機必須停止運行、將梯籠降到底層並切斷電源。
4、遇5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一切模板吊運作業。
5、遇大風天氣應停止塔吊拆裝作業。
6、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塔吊升降作業。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7、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塔吊錨固裝置。
8、作業中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塔吊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鬆開,起重臂能隨風轉動。
9、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樁工機械作業,當風力超過七級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並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放倒地面上。
10、風力6級及以上強風天氣之後應及時對基坑和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11、颱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和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2、遇有六級大風與大雨後,應對腳手架及其他地基基礎進行檢查與驗收。
1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遇五級及以上大風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升降以及拆除作業;遇六級及以上大風後復工時,應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14、當吊籃施工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並應將吊籃平臺停放至地面,應對鋼絲繩、電纜進行綁紮固定。
15、遇五級以上大風,不得提升或下降工具式腳手架。
16、物料提升機在風速13m/s及以上大風惡劣天氣下,必須停止運行。
五、大霧天氣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1、大霧天氣,能見度很低時,禁止進行各項室外作業;
2、在大霧天氣條件下施工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無妨礙進行大霧天氣條件下施工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天氣條件下施工應做好保暖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