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12人涉惡案一審開庭

自2017年以來

被告人金某偉等12人經常糾集在一起

以暴力和暴力相威脅等手段

多次在威寧縣黑石頭鎮一帶

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形成的惡勢力

嚴重擾亂了黑石頭鎮當地社會生活秩序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威寧12人涉惡案一審開庭


4月26日,被告人金某偉等尋釁滋事(惡勢力)一案在威寧縣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由威寧縣人民法院3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威寧縣人民檢察院指派3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2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12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威寧12人涉惡案一審開庭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金某偉等12人逞強耍橫,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情節惡劣;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因該案證據材料較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且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威寧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制定了庭審工作預案。

按程序呈報審定後,於4月22日組織了與庭審工作相關的人員進行核酸檢測,由縣疾控中心對審判法庭、提押用車等相關場所和設備進行全面消毒,切實保障疫情防控與審判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並於4月24日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就案件管轄、迴避、非法證據排除、舉證質證方式等與審判相關的程序性問題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並對相關請求作出評判,對該案的庭審效果和庭審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威寧12人涉惡案一審開庭


庭審過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整個庭審過程嚴肅、規範、有序

庭審中,公訴人和辯護人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分別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發問。

合議庭緊緊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各方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調查,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陳述,並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

金某偉等12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法庭辯論結束,金某偉等12名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

鑑於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合議庭決定該案擇期宣判。

威寧12人涉惡案一審開庭


來源:威寧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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