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冬季行動】司法拘留不手軟 協議和解維權益

【“江淮風暴”冬季行動】司法拘留不手軟  協議和解維權益


12月5日,無為法院執行法官來到二百餘公里外的黃山市屯溪區,順利拘傳被執行人黃山市某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某,並當場督促其履行到位5萬元現金,同時,雙方當事人就餘款歸還達成和解協議。

原告安徽某電纜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黃山市某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被告返還原告貨款11萬餘元。其後,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無為法院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令,但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執行法官遂前往黃山市屯溪區調查被執行人情況。由於環境陌生,查找進度緩慢,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執行法官請求屯溪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屯溪區人民法院予以大力支持,在其協助下,成功將詹某某拘傳至屯溪區人民法院。在調解室內,詹某某聲稱自己沒錢,執行法官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定義務,將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隨後,詹某某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緊急籌措5萬元現金,交到申請人手中,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剩餘執行款達成和解協議。至此,該案執行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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