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圈所”金杜雲辦公室上線,雲端律所3.0催生新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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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辦公室上線


2020年4月17日,八大“紅圈所”之一的金杜律師事務所武漢、重慶、西安、鄭州、昆明、瀋陽以及奧克蘭首批七家雲辦公室(CloudOffice)上線。


金杜雲辦公室依託於雲中子線上法律服務平臺(雲中子律服),旨在充分整合並運用線上辦公和線下賦能機制,匯聚來自金杜全球網絡及專業人員,以更好地滿足市場客戶多元化的客觀需求。


這意味著,在2019年互聯網司法元年開啟之後。中國律師行業也拉開整體數字化轉型的大幕,傳統律所紛紛擁抱法律科技。

“紅圈所”金杜雲辦公室上線,雲端律所3.0催生新物種

據瞭解,雲中子律服系統平臺是理脈科技的新產品。理脈聯合創始人及首席執行官塗能謀博士介紹:“取名雲中子的靈感來源於中國古典小說《封神演義》中代表正義的神話人物。我們寄望雲中子律服成為在雲端有效連接法律服務鏈中各節點的使者。雲中子律服作為科技驅動現代法律服務的重要基礎設施,支持用戶實現亦真亦幻的雲辦公室。未來,法律服務新基建將重新定義現代律所運營的要素,由平臺賦能,協力打造下一代數字化律所。”


而金杜全球主席王俊峰表示:“金杜雲辦公室通過嫁接互聯網雲科技,便利高效地把傳統律所線下應用場景與功能‘亦真亦幻’地延伸到線上雲上,改進與優化法律服務模式,引領我們展現和實現前所未聞未有未能的業務拓展與覆蓋,將使金杜品牌與金杜高品質專業服務遍及客戶需求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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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的影子


提到雲辦公室,美國律所Fisherbroyles在去辦公室化及互聯網化運營模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Fisherbroyles是一家“雲端律所”,在全美19個地區設立了“雲端辦公室”,律所的管理和運營靠一個雲端平臺軟件完成。除了財務和技術人員,Fisherbroyles有130位合夥人律師,沒有律師助理和聘用律師。


Fisherbroyles這種模式,更像是一個超市,“商品”是律師個體。好處至少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便於管理,雲端系統能有較大自由度地調配律師個體,客戶也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及服務體驗挑選律師;


二是極大降低律所運營成本,沒有實體辦公場所,只靠系統完成線上運營,合夥人只向律所繳納15%的費用,其餘全部歸屬自己;


三是成本的降低使得律所能向客戶開出極具競爭力的報價,美國律師事務所平均每工作小時收費在800-1000美元,而Fisherbroyles的工作小時收費均價400美元,即便如此也不影響最終收入,甚至收入更豐厚。


但是,這種模式並不能完全匹配中國法律服務市場略,無法照搬照抄。


從“改進與優化法律服務模式”、“數字化律所”這些關鍵詞來看,金杜雲辦公室似乎有著一些模仿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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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創立於2013年的瀛和律師機構,是中國律師行業第一家互聯網模式運營的法律服務平臺。


正是基於以優化和改變律師行業為使命,全力打造數字化律所,瀛和才在短短几年間全球律所數量達500餘家,業務覆蓋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現了對傳統律所的彎道超車。


2019年,瀛和更是創造性地將區塊鏈技術運用到律所的權益分配中,推出集管理、權益、協作於一體的KindleLaw數字化法律服務系統,通過SaaS新興交互模式,為律所提供運營及服務的解決方案,助力律所持續創收;為企業提供一整套行業業務解決方案,通過對企業法律業務卓有成效的管理,建立律企有效連接,以此構建高效透明的律企通道,實現企業全方面增長。


鑑於在數字化面前,大家都處在同一起跑線上,而傳統律所缺乏互聯網基因,或許最好的選擇是通過藉助“外力”,逐漸實現數字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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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背後邏輯


對於律所為何急於發展數字化,起碼有如下五方面原因:


在用戶層面,未來5-10年,客戶數字化將倒逼法律服務數字化。


在法院層面,法院大規模進行互聯網+,雲端法院出現,開啟全新審判“雲模式”。


在技術層面,隨著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用戶需求、行業市場正在快速變化,互聯網、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等創新技術逐漸演變成商業基礎設施,商業的底層邏輯已經迭代。即使不擁抱變化,也將被裹挾著前進。


在律所層面,數字經濟促使律所從1.0邁向3.0,其中:律所1.0是在傳統律所模式下,通過併購、整合、國際化等方式進行規模化擴張;


律所2.0是依託於數字化工具,對生產力進行改變,提升效率;


而律所3.0,則是通過發展數字化律所改變生產關係,誕生大平臺、小團隊這樣的律師組織新模式,最終讓律師迴歸專業,讓律所專注業務,進而構建起高效透明的律企通道,實現相互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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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層面,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央網信辦聯合印發《關於推進“上雲用數賦智”行動 培育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提出引導平臺企業、行業龍頭企業整合開放資源,鼓勵以區域、行業、園區為整體,共建數字化技術及解決方案社區,構建產業互聯網平臺,為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賦能。這是產業互聯網首獲國家級政策支持。


而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其中有至少7條涉及智能化建設。


可以說,中國律師行業整體數字化轉型大幕已經開啟,而對於數字化,這只是律所轉型升級的第一站而已。在律所整體數字化轉型的浪潮下,中國法律行業將從數字化走向數據化,最終走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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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四個前提


對於能否成功打造數字化律所,瀛和律師機構聯合創始人董鼕鼕認為,雲端律所最終成功要具備四個前提。


首先,需要解決組織管理在線化,組織與成員在線是在線律所的首要條件。這就像是淘寶,剛開始發展時,必然是先完成供應商家B端在線化,從線下賣場轉型互聯網集市,消費者才會大面積轉到使用在線購物,是一個道理。


其次,需要客戶的在線化。未來凡是依賴面對面服務的商業模式,大部分都會受到衝擊,反過來能夠線上化、內容為王、流量為王,有導流場景的模式會崛起。新冠疫情只是加快了趨勢,加速了舊模式的衰亡。


雲端律所的成功與否,與客戶在線化程度,以及客戶對創新服務模式的接受度,緊密相連。但是律所線下辦公,仍然是長期的“交易場景”,不可替代,也許未來與客戶交互的不是資訊,而是感情與信任。


第三,需要市場與營銷的在線化。在線營銷不是一家律所或團隊能勝任的,需要藉助第三方智能營銷解決方案提供商。如在全世界排名第一第二的自動化營銷供應商Hubspot、Marketo,以及中國的Ehub,已經非常成熟,為全世界的五百強企業提供智能化營銷服務。


第四,需要整個生態的在線化。按照行業通識,數字化致力於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新應用對傳統產業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的改造,鍛造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釋放數字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


但是,雲端律所不是簡單的公司資源、業務、客戶、管理的在線化,它應該既偏重在線化升級的過程,又代表著在線的最終系統集成結果,最終會誕生出另外一個新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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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律所前景可期


從目前來看,在促進律所發展上,數字化可以顯著提升律所收入。有數據表明,實現數字化後的律所和此前沒有普及數字化時的收入差距非常明顯。


而且,數字化通過對大數據的收集和篩選,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內容,其核心在於算法和效率。數字智能化的優勢關鍵在於其自身可以進行深度互動與學習,使其不斷迭代與修正,實現用戶更好的體驗。網絡化的數字體系不僅僅是內容的分享,更是一種工作的協同,有了這種協同,全面提升律師工作效率,這對於律所建設乃至行業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江蘇瀛蘇律師事務所主任佘勇表示,“瀛和旨在幫助傳統律所及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解決增長痛點,提升管理效率。這符合我們律所和大部分律所的需求,很慶幸我們較早接觸到數字化,實現了數字化。瀛和自主研發的KindleLaw將律師的工作內容簡單便捷的按照不同類別、不同階段、不同任務進行,非常易於保存,且迅速執行,並有輔助管理和業務支持的功能。同時提供的個性定製數字化激勵系統及公開透明的激勵流程,將律所內部的個體與團隊價值打通,為整體管理及業務提效。”


總體來說,當前中國律師行業所需的ABC(Ai、Blockchain、Cloud)外部技術設施已經成熟,其他行業的數字成功轉型經驗可供借鑑,面對80、90年代成長起來的互聯網原生代客戶對創新服務模式的接受度提高,司法在線的率先突破,雲端律所的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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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The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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