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的《黃金時代》:500年內白話文小說前三名!

王小波的《黃金時代》:500年內白話文小說前三名!

這世上有兩種人,一種叫知道王小波的人,一種叫不知道王小波的人;知道王小波的人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喜歡到以王小波門下走狗自居的人,一種是覺得他是個什麼玩意兒的人。

已故偽大師李敖曾說過:500年內白話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和李敖,但李敖恰恰是最被高估的一位,還是被自己給高估的!

但是李敖的大話可以改一下:500年內白話文的前三名是:王小波、王小波和王小波。

王小波的《黃金時代》:500年內白話文小說前三名!

王小波的貢獻在哪裡?一是五四以來,小說中少見的哲學思辨能力;二是對五四以來所有舊小說(包括魯迅)的破壞能力;還有,眼界既高,但是俯視苦難的視角。

《黃金時代》,兼具以上三個特徵,因此也擁有一種通殺的魅力。

王小波本人說過,《黃金時代》是他的寵兒,時代三部曲中,和《青銅時代》、《白銀時代》比,在可讀性上,《黃金時代》因為敘事方式的變換故意丟掉了詞句的精緻功能,營造出一種夢幻式的結構,初讀起來有些吃力,王小波本人說“不忍卒讀”;情節上也乏善可陳,無非就是一個不聽話的渾人和另一個不聽話的女人搞破鞋的那點事。

但是,王小波還是最愛這部小說。

為什麼?這是王小波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部新小說!

在寫《黃金時代》之前,時為大學數字老師的王小波在雜文上的能力已經很高了,那時在公知雲集的《讀書》上,經常能看到他的文章,但是,王小波還沒有正經地寫過小說。

不是不寫,是不敢寫!

在此之前,他看過了杜拉斯的《情人》和迪倫馬特的《法官與他的劊子手》,十年不敢寫小說:他認為,《情人》和《法官與他的劊子手》已做到現代小說的極致,這種心情就像李白當日看到崔浩的《黃鶴樓》的心情一樣。王小波說:《情人》在“每一個段落都經過精心的安排”“敘事沒有按時空展開,但另有一種邏輯作為線索,這種邏輯我把它叫做藝術”。

而《黃金時代》的動筆,本身說明王小波在對小說結構和敘事方式上已經有了特別的把握,從而用這篇小說向杜拉斯們遙相致敬。

看《黃金時代》主要看哪裡?

一是存在:我該如何存在?

陳清揚的存在是因為她是個破鞋,王二的存在是為了證明她不是個破鞋,雖然這很難做到。

二是思辨:越思辨世界就越荒謬。就像大師說的: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笑了。

比如說,王二被人汙衊打了隊長家的狗後,就對結果進行了反覆思辨。

我想證明我自己的清白無辜,只有以下三個途徑:


1、 隊長家不存在一隻母狗;

2、 該母狗天生沒有左眼;

3、 我是無手之人,不能持搶射擊。


但事實是,隊長家有一隻母狗,它有左眼,有人還看見我當時手上揹著汽槍,所以王二隻能是打了隊長家狗的人,他在這件事中唯一能做的就是後來真的拿槍去將那隻狗的另一隻眼也打瞎了。

同樣的思辨體現在王二和陳清揚是否搞破鞋這事上。

要證明我們無辜,只有證明以下兩點:


1、 陳清揚是處女;

2、 我是天閹之人,沒有那方面的能力。


但事實是,以上兩點都不成立,在這件事中,王二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真的跟陳清揚敦倫偉大友誼可以做的了。

三是意象:濃濃的意象就像從天空中垂下的巨物一樣揮之不去。

比如這一段:

陳清揚說,她到山裡找我時,爬過光禿禿的山崗。風從衣服下面吹進來,吹過她的敏感帶……就如風一樣捉摸不定。它放散開,就如山野上的風,她想到我們的偉大友誼,想起我眾山上急匆匆地走下去。她還記得我長了一頭亂蓬蓬的頭髮,論證她是破鞋時,目光筆直地看著她。她就如幼小時她爬出門檻,感到了風。天是那麼藍,陽光是那麼美,天上還有鴿子在飛。鴿哨的聲音叫人終身難忘。此時她想和我交談,正如那時節她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為一體,溶化到天地中去——這麼龐大的無所不在意象,像《三體》一樣的恢弘,比起濃詞麗句上的炫技,實在是一種更難掌握,也更高超的技術。

最後的結論是,王小波的《黃金時代》:500年內白話文小說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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