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土地徵收啟動公告!涉15個鎮街30個村居25個地塊

近日,滕州市人民政府發佈了3份土地徵收啟動公告,涉及荊河街道、龍泉街道、北辛街道、善南街道、南沙河鎮、東沙河鎮、洪緒鎮、鮑溝鎮、級索鎮、姜屯鎮、東郭鎮、木石鎮、張汪鎮、官橋鎮、柴胡店鎮等15個鎮街30個村居共25個地塊。


滕州土地徵收啟動公告!涉15個鎮街30個村居25個地塊

滕州土地徵收啟動公告!涉15個鎮街30個村居25個地塊

注:表格由滕州快報統計,具體以政府公告為準


滕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滕徵公告〔2020〕1 號

為保障滕州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篤西路以北、儲備土地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南沙河鎮南崗村委會、下徐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二位置範圍:位於尚品本色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南、德藝巷以西、同德大道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沙河鎮二養德村委會、陳崗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三位置範圍:位於解放東路以北、同德大道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沙河鎮陳崗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以上地塊的位置、範圍以最終出具的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工業項目建設,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擬徵收土地補償

標準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滕州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2個區片,Ⅰ級區片每畝補償6.6萬元,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9萬元(如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按照新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關於棗莊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4 號文)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拆遷指揮部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滕州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於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滕州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於其清點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滕徵公告〔2020〕2 號

為保障滕州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洪緒鎮東侯莊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洪緒鎮東侯莊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二位置範圍:

位於遠大路北側、山東中亞數控機床公司西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荊河街道東十里崗居委會、後十里崗居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三位置範圍:位於鮑溝鎮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鮑溝鎮東皇甫村委會、中皇甫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四位置範圍:位於耀國路東側、山東耀國光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級索鎮壩子涯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五位置範圍:位於洪緒鎮孔屯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洪緒鎮孔屯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六位置範圍:位於東郭鎮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郭鎮辛緒村委會、邵疃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七位置範圍:位於姜屯鎮種寨村,儲備土地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姜屯鎮種寨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八位置範圍:位於木石鎮振興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木石鎮振興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九位置範圍:位於騰飛路南側、王開醫院西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善南街道王開二居委會

用途:醫衛慈善用地


地塊十位置範圍:位於張汪鎮,104 國道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張汪鎮孔集村委會、蘇河崖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以上地塊的位置、範圍以最終出具的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醫衛慈善用地、工業項目建設,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 號)公佈的滕州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2個區片,Ⅰ級區片每畝補償6.6萬元,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9萬元(如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按照新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關於棗莊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4號文)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拆遷指揮部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滕州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於2020 年4月7日至 2020年4月12日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滕州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於其清點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滕徵公告〔2020〕3 號


為保障滕州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官橋鎮北韓村舊址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官橋鎮北韓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二、三位置範圍:位於龍泉街道董村花卉市場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龍泉街道馮西居委會、董村居委會

用途:住宅用地


地塊四、五位置範圍:位於荊泉路東側、沿河路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龍泉街道東大廟居委會、西大廟居委會、刁莊居委會

用途:住宅用地


地塊六位置範圍:位於龍泉街道馮東居委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龍泉街道馮東居委會

用途:住宅用地


地塊七位置範圍:位於北辛街道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北辛街道侉莊居委會

用途:住宅用地


地塊八位置範圍:位於篤西路以北、龍泉路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南沙河鎮上徐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九位置範圍:位於東沙河鎮陳崗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沙河鎮陳崗村委會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十位置範圍:位於官橋鎮官橋三村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官橋鎮官橋三村村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十一位置範圍:位於興業路東側、山東千草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南側、山東一帆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龍泉街道任村居委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十二位置範圍:位於 345 省道西側、柴胡店鎮駐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柴胡店鎮人民政府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以上地塊的位置、範圍以最終出具的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水廠等公共設施用地、工業項目及住宅建設,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滕州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2個區片,Ⅰ級區片每畝補償6.6萬元,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9萬元(如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按照新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關於棗莊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4 號文)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拆遷指揮部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會同滕州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於2020 年4月7日至 2020年4月12日由滕州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滕州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於複議範圍的,可按規定於其清點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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