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人》

金珍是一傢俬營企業的倉庫保管員,今年四十五歲。五年前,她的丈夫花上了一位外地來城裡打工的年輕姑娘。她不堪忍愛丈夫的出軌,和對她的冷落,便主動提出了離婚。兩個人的孩子被判給丈夫,由他撫養成人。她只得過起單身生活。

家庭的破裂打亂了她原來的生活秩序,沉重的打擊使她幾度對生活失去勇氣。當痛苦的日子熬過以後,她痛定思痛,認識到自己之所以沒有能夠留住丈夫,是因為自己只知道一味地瘋狂工作而忽略了保養,導致容顏早衰。但那時,她認為只要自己為家著想,多賺鈔票,失去美麗又能防礙到什麼。她自我感覺丈夫是十分愛她的。不幸偏偏發生在她太大意的時候。

離婚後的第一年,她就決心要徹底改變自己。每個月的工資除去生活開支,絕大部分都花在了養顏美容方面。她每月定期要去美容院做一次護膚,定期要去健身房做瘦身運動;化妝品大量的往家裡買,有內服的,外抹的┅┅,每天早晚堅持不懈。功夫不負她的一片苦心,加上她的天生長得又不醜。一年後,失去的美麗又慢慢地在她的臉上、身上重現:臉是白裡透紅的臉,身材是凹凸有致的身材。再也沒有人在她的背後笑她已經人老珠黃。她彷彿一年之間又煥發了第二春,讓人刮目相看。

人人都有一種弱點,就是難耐寂寞。但她還從未對後來接觸過的男人動過真格的感情。她發誓過她不會再婚,要用她本人的實例來證明:沒有男人,女人會一樣過得很好。但是,當年輕瀟灑的艾明出現在她生活裡的時候,她就有些不能自己了。

年輕人是從鄉下來的,不過二十五歲,長著一張英俊的臉。他十分健談,與他的年齡極不相符,一字一句都顯示出他有著豐富的社會經驗。他進這家企業還不到兩個禮拜,就和車間裡大部分工人混得很熟。像他這樣的人,總能輕而易舉地得到他人的喜歡。他身強體壯,衣冠楚楚,既可以說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又可以說一口流利的本地方言。每次在閒談的過程中,他總是不經意似地但又恰到好處的透露出他曾經做過大生意,見過大世面,現在不過是一時落難而已。然後,他又話鋒一轉,說他總有一天還會對他得意的過去捲土重來。總而言之,他總想讓人接受他是個胸懷大志的青年。然而,他處處又很小氣,愛佔工友的便宜,日子一久,大家都不想和他交往,有意疏遠他。並且,對他的自吹自擂感到了厭煩,甚至懷疑他說的過去都是子虛烏有。

開始一些日子,艾明只是十分頻繁地去倉庫領工具。工具拿到手後,他不急著回車間,而是在那張空著的椅子上坐一會兒。金珍並不想去理會這樣的小青年,看也不看他一眼,繼續埋頭手裡的工作。年輕人雖然坐著,嘴卻不閒著。他忽而問這問那,好像對一切都很關心,忽而講一些有趣的故事給她聽,好像在顯示他肚裡有許多學問。他講故事的時候,講得聲情並貌,也不在意她是否在聽,完全一副自我陶醉的樣子。日復一日,一個人的誠心可以感動石頭,更何況是一個孤寂的女人。她開始喜歡和他聊上幾句了,在接觸的過程中,她發覺他是個不錯的小夥子。

和其他工人談話的內容毫無二致,艾明在金珍的面前也大談特談他風光的過去。不過這個時候,她已經十分相信他的話了,而且聽得津津有味。艾明似乎也已洞察到她的內心世界,在她的面前吹得更加神乎其神,並常常偷偷地向她眉目傳情。女人對感情的敏感就猶如貓對老鼠的敏感。她相信這個年輕人對他有了好感,就像她當年的丈夫一樣。她內心有喜有憂,各佔一半。一天快要下班前,艾明又坐在她的面前。他的神情有些緊張,好像有事想做但又猶豫不決。她靜觀其變,臉上露出微微笑,似乎在給對方一種鼓勵。年輕人終於鼓足勇氣,他拿起筆在紙上飛快地寫下幾個字,就離開了倉庫。她接過一看,上面寫著:今晚七點,我在可口飯店請你吃飯!

可口飯店是馬路邊那種普通飯店,只是裡面的佈置相對講究一些。她趕到那裡時,艾明已經坐在裡面了。今晚,他打扮得相當體面。看見她進來,他立刻站起身,迎上去對她說:“我等你有一段時間了。”

“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會來?”她問他。

“憑我對你的感覺。”他有些得意洋洋地說。

“你真精明!”她衝他一笑,然後與他一起在桌旁坐定,順手拿起菜單問:“你準備請我吃什麼?”

“隨便你點。”年輕人十分大方地對她說。

她故意點了幾道價格較貴的菜,抬頭看到年輕人的臉上有些緊張,就嚇唬似的問他:“怎麼,你沒帶夠錢。怕了?”

“哪裡?”他輕鬆地回答她說,“我還覺得你點得太少呢!”

“好!那我再點。”她又對服務員增加了兩道菜。

菜很快就端上來了。他們都要了啤酒。兩人邊吃邊談,十分開心。酒喝到一半,女人的臉就開始微微泛紅,好像有了半點醉意。年輕人滿臉堆笑地望著她,像是欣賞剛剛綻放的花一樣,眼神裡意味深長。她端著酒懷問他說:“說吧,為什麼請我吃飯?”

“我喜歡你。”他直接了當地回答她。

“呵——”她不以為然地苦笑一聲,說:“你難道不知道,我大你十多歲。不要太天真了。”

“可是我真的喜歡你!”年輕人有些耐不住性子,霍地站起來對她說,手裡的酒灑了一桌。

她愣了一會,頭低著,像是在沉思默想。接著,他抬起頭,盯著艾明,問:“你是同情我嗎?”

“是愛你!”艾明斬釘截鐵地回答她。

兩個人不再說話了,艾明又坐下來,與她一杯緊接著一杯相互對飲。彷彿各自內心都有無限的愁緒,都想借酒消愁。當菜都吃完,酒都喝完,他們都有七八分醉了。艾明想付錢,她一把攔住他,從自己的錢包裡抽出一張百元的票子甩給店主。然後她又攔住一輛計程車,帶著年輕人回到她的家裡。這一夜,兩個人在半醉半醒之間,纏纏綿綿,做了男女之間能做的一切事情。

這一夜傾情,對女人的生活起了深遠的影響。她對艾明產生了真正的感情,一天不見面,內心就很空虛。她把他擺在心中丈夫的地位了。就像紙包不住火一樣,他們之間的私情在廠裡很快就被傳開了。於是兩人索性在眾工人面前出雙入對,儼然一對新婚夫婦。有人當面勸她趕快覺醒,主動放棄;也有人在她背後指指戳戳,講她壞話,而她對一切風言風語都置若罔聞,就像陷入熱戀之中而無法自拔。她把自己所有的愛都傾注在他的身上,既像是偉大的無私的母愛,又有對情人狂戀的愛。在情人的身上,她毫不心疼,大把大把地花錢,揮霍多年的積蓄。她落入俗套,為他買這買那,從名牌衣服到時尚手機。只要他開口想要,她就毫不猶豫地滿足他。她想永遠地把他留住,做她的丈夫。但她卻忘記了有個偏頗的觀點:像她這樣年齡的女人,她的那份美麗只能遠觀而不能近視。厚厚的花粉也無法掩飾已經滄桑的皮膚。越仔細地看越讓人失望。

半年過後,艾明便對她有了厭膩的情緒,不再那麼喜歡見她。作為天性敏感的女人,她立刻感覺到了這種變化,變得相當痛苦。但她又心猶不甘,想繼續在艾明身上花錢,以挽留他的心。然而,他卻從工廠消失了。他辭去了工作,走得悄無聲響。這種不辭而別,深深地傷害了她的心。她不是那種恬退隱忍的女人,對自己發誓,一定要找到這個負心漢,討個說法。她通過自己的人脈和關係,終於弄清了艾明的去處。他回家了,還差幾天,就要和一個年輕的女孩結婚。她決定去一趟,做一回壞女人。

時間正值金秋十月,天高氣爽。金珍坐車來到這座長江以北的小縣城。來之前,她已經把一切都打聽清楚。為了這次不約自到,她下足了功夫。她表面上若無其事,內心即痛苦,又慍怒。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她叫了一輛計程車,並給司機詳細地址。的哥很快就把她送到目的地,時間正指向午時十二點。酒店的大廳裡賓朋滿座,看上去還不止一家在這擺設筵席。大門口戧著一塊貼紅紙的方板,上面寫著新人姓名和恭賀的話。艾明赫然在目。她徑直向裡走,一位服務員攔住了她,“請問您是誰家的親戚?”

她說出了艾明的名字。服務員便給她指出了地盤。她走了過去,在收禮金的地方掏出錢,並告訴對方,自己是新郎好友,從江南趕來。她挑了一張桌子坐了下來,並留心觀察上面的菜和酒,一切都很簡單,好像都在訴說著舉辦這場婚禮的家庭經濟拮据。不一會兒,桌邊的人就開始鬧哄哄地敞開肚皮吃菜喝酒。她沒有一點食慾,目光四處掃視,還是沒看到艾明。

大廳的門口一下子走進許多人,聲音嘈亂。大家都應聲望去,看到一對新人正一前一後走向早就佈置妥當的婚禮主持臺上。他們的父母跟在後面,一起走了上去。金珍的臉上露出苦澀的笑。她看到艾明身上穿的那套筆挺的西服,居然還是她買的:那可是價格不菲的高檔品牌。今天,他很神氣,胸口彆著紅花,滿面春風。旁邊的新娘,個子矮,貌相普通,白色的婚紗拖在地上。此時,司儀正扯著宏亮的嗓子熱情地主持儀式。

婚禮一個環節緊接著一個環節進行著,大廳裡充滿了祝福和歡樂的笑聲。眼看就要到新人互換戒指的時候了。金珍站了起來,離開席位,徑直走到主持臺上。艾明看到了她,臉上的笑頓時凝固了。司儀正要說話,麥克風被她一把奪了過去,驚得目瞪口呆。臺上臺下的人也都莫名其妙地望著這個突然攪局的女人。

金珍冷靜地望著艾明的臉,對著麥克風,“為什麼不告訴我?”

艾明脹紅著臉瞪著她,一言不發。她便轉向新娘,“姑娘,你們談了多久?”

沉浸在幸福中的新娘告訴她,“半年!”

金珍點點頭,又回頭望向艾明,“這麼說來,你一邊和我睡覺,一邊和她談情說愛。你還真不閒著。”

新娘聽出了意思,生氣地望著艾明,跺著腳問,“你和她什麼關係?”

艾明故作委屈,“我不認識她!不知道哪裡來的瘋女人。”

金珍依然冷靜,“你不認識我嗎?瞧瞧你身上的西服,戴的名錶,都是我給你買的。"

人群躁動了。艾明被當眾羞辱得臉色赭紅。他的母親立刻走到金珍面前,惱怒地把她向外推。她緊握麥克風,繼續大聲地說,“姑娘,你太草率嫁給他了。他這個人人品極差,只會誇誇其談,在廠裡不合群。而且還好意思花女人錢,就是一個吃軟飯的傢伙!”

說完這些,她痛快地扔掉手裡的麥克風,在一片氣憤、驚訝的目光中離開了大廳。她的身後,婚禮臺上立刻傳來又吵又鬧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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