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為進一步強化市城區交通秩序管理,促進城區交通環境發展更加暢通、安全、文明,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2020年4月15日起至年底,在市城區持續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清爽行動”,本次行動將結合常德交警2020年“路長制”的工作部署,重點對市城區六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

(一)違法停車

1.機動車違反人行道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2.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內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3.社會車輛違法佔用公交車站臺及出租車臨時停靠點停放的。

(二)貨車、農用車、拖拉機亂闖禁

1.貨車、拖拉機、農用車違法駛入市城區禁行區域;

2.拖拉機、農用車非法改裝改型。

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整治貨車、農用車、拖拉機亂闖禁(組圖)

(三)電動車自行車交通違法

1.繼續實施“禁一、規二、限三、控四”的電動車管理措施;

禁一: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騎行電動獨輪車。

規二:兩輪電動車按照規定必須登記上牌後,再上路行駛,規範兩輪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

限三:限定電動三輪車通行區域及通行時間。在7時至19時內,禁止三輪電動車在常德大道(不含),桃花源路(不含),沅安路,雙擁路合圍的區域道路內通行。

控四:對未達到電動汽車標準,未註冊登記的電動四輪車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駛。

2.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

3.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它車輛專用車道;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車道內行駛;非法加裝遮陽傘等交通違法。

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整治電動車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四)摩托車交通違法

1.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2.非法改裝摩托車消聲器(“炸街”摩托);

3.摩托車非法加裝遮陽傘。

常德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優化市城區交通環境

整治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

(五)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上路行駛

與市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上路行駛的高排放高汙染機動車進行查處。

(六)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

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人交通違法進行非現場查處。

為確保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常德交警成立市城區交通秩序“清爽行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支隊長邱兵泉任組長,副支隊長劉科任副組長,將長時間、強有力的推進行動,加強督導考核,嚴管城市交通亂象,規範行車秩序,全面實現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總量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共創規範、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融媒體記者:邱琪 通訊員: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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