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明確侵害知識產權案件賠償裁判標準

據北京日報消息,北京高院於21日線上召開的北京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發佈了《關於侵害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確定損害賠償的指導意見及法定賠償的裁判標準》(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原則,通過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化解司法實踐中的舉證難題。同時探索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規則,大力遏制惡意侵權。

《指導意見》對確定知識產權損害賠償數額的原則和方法作出指引,確定損害賠償堅持知識產權市場價值導向,遵循填平原則,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明確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獲利、許可使用費及法定賠償四種基本賠償計算方法在適用上存在先後順序,但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一種或多種賠償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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