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物業好生“厲害”

被解聘了賴著不走

處心積慮

騙取我們的物業費

還敢打業主?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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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小區原物業公司被解聘,其非但沒有撤走,還阻止新物業進駐服務,並阻擋業主進出小區大門。業主不滿意,想將他們請出小區,卻遭到他們僱來的社會不明身份人員的毆打,兩名年紀較大的業主被毆打入院。目前,他們又開始在小區騙業主收取物業費,我們該怎麼辦?

A1: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原物業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和詐騙。

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可以做出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做出決定後,業主委員會有權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對合同解除有爭議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據你所述,原物業公司阻止新物業公司進駐並僱人打傷業主,該行為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的規定,依法應受到拘留、罰款等治安處罰,如果造成一人以上輕傷或兩人以上輕微傷等嚴重後果的,將構成尋釁滋事罪。在物業服務合同解除的情況下,原物業公司仍向不明真相的業主收取物業費,該行為涉嫌構成詐騙,如果詐騙金額達到當地刑事立案標準,還將構成詐騙罪。

在解決該問題時,建議儘快提供必要的證據,如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解除物業合同的通知、原物業公司阻攔新物業進駐以及對業主進行傷害的錄音錄像、被騙業主的交費憑證等,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如不及時報案,相應的證據滅失也會給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造成被動。同時業主委員會可以通過張貼通知、微信群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有關物業公司已經更換的情況,以防更多業主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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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突然有人給我和我父母打電話說我哥欠他們錢,讓我們通知他或替他還錢。第一,我不知道我哥去了哪裡,半年不聯繫我們打電話他也不接。第二,我不知道他問誰借的錢,借多少也不知道。第三,我和我的家人都沒有給他擔保。請問那些要債人給我們打電話算騷擾嗎?我和家人有幫他還款的義務嗎?(我哥已成年)

A2:

你好,你哥已經成年,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若借款情況屬實,他所負的債務應自行償還,你和你父母沒有替他還款的義務。如果對方頻繁給你和你父母打電話,干擾你們的日常生活,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你哥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可以獨立從事借款還款等民事法律行為,並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你和你父母未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沒有義務替你哥償還債務。另外,對方只是打電話要求還債,即使你們自願替你哥還債,也應該首先確認借款的情況是否真實存在。

鑑於你們在法律上沒有替你哥還債的義務,對方打電話如果只是想讓你們幫忙聯繫你哥,你們可以如實告知你們所知道的你哥的聯繫方式,如果對方讓你們替你哥還錢,你們可以建議對方到法院起訴解決。倘若對方持續地進行騷擾,或者有威脅恐嚇的做法,建議你們注意保留證據並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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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你好,我在商行買了一箱(六瓶)白酒,當時沒有打開一瓶瓶檢查,老闆直接放在我車裡,到了酒店,我拿出來開瓶喝,發現有一瓶沒有酒的!吃完飯以後,我找到賣酒給我的商行老闆,把沒有酒的瓶子給他,他當場給我換了一瓶酒,我不同意,要十瓶的賠償!我的要求合理合法嗎?

A3: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你能否獲得懲罰性賠償取決於商行的行為到底是疏忽還是欺詐。如果你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商行存在欺詐,你可以要求商行退還多收取的費用,並支付你相當於所購白酒價格三倍的賠償金。

商行老闆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出判斷。如果你購買的是原裝整箱酒,外包裝箱的原始包裝完好,單瓶酒的包裝也沒有拆封的痕跡,這種情況下,空瓶有可能是在出廠包裝環節出現了誤裝,商行並無欺詐的行為。如果你購買的是拼箱酒,並且空瓶呈現明顯拆封痕跡,這種情況下,商行要負責解釋出現該情況的原因。如果故意將空瓶二次封裝後摻在箱子中出售給你,這種行為構成對你的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可以要求商行老闆給予你三倍價格的賠償,所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可按五百元要求。你所提到的十倍賠償針對的是商家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並不適用你說的情形。

在具體解決該問題時,鑑於商行老闆已同意更換一瓶酒,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商家存在欺詐,建議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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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我從2008年起在某事業單位工作至今,單位一直沒有跟我簽署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要求繳納各種保險,沒有年休假,沒有各種相關補助!請問我要想起訴單位,應該怎麼做?準備什麼材料?我能得到什麼補償?謝謝!

A4:

你好,你與單位之間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你可以先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雖然你是事業單位臨聘人員,但如果你自2008年起便固定從事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工作,接受單位管理,適用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那麼你與單位之間成立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與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沒有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為你補繳社會保險費。依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單位還應當保證你享受年休假,單位不同意你休年假的,你可以要求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倍向你支付休假工資報酬;但是,除拖欠勞動報酬以外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所以申請仲裁時,除近一年的年休假工資以外,之前的年休假工資可能已過仲裁時效。

在具體維權時,你可以準備相應的證據,如工作證、考勤記錄、工資發放憑證、證人證言等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單位和你之間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並要求單位向你支付休假工資。單位沒有給你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屬於社保徵繳問題,你可以到社會保險徵收稽查機構投訴、舉報,由其責令單位限期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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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我和我老公是大學校友,通過校友活動認識並結婚生子(他一直說自己有一個身份證已遺失),我生完孩子後發現他用另一個身份證隱瞞婚姻並有三個孩子,一個私生兩個婚生(除已知的一段婚姻和一個孩子以外還有三個孩子),和我結婚用的身份證是老家父親唯一的兒子,他原身份證已是老賴,父母不認我們,該怎麼辦?

A5:

你好,你老公的行為涉嫌構成重婚。如果你老公所隱瞞的婚姻依法在民政部門辦理了婚姻登記,那麼你們的婚姻關係會因重婚而被認定為無效。

我國《婚姻法》確立的是一夫一妻的原則,任何公民都不得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在戶籍管理方面,因假報戶口等現象的存在,部分地區確實存在一個公民擁有兩套甚至多套戶籍的情況。假設你老公的另一個身份證和前一個結婚證都是真實的,那麼你老公在後登記的婚姻應被認定為無效,且無效婚姻不會因長期共同生活而轉變為有效。

在解決該問題時,建議你做通老公的思想工作,讓他選擇併到戶籍登記機關注銷其中一套戶籍,並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註銷證明辦理與所註銷戶籍相關的銀行賬號、房產登記等一系列的變更手續。你可持結婚證、註銷證明等材料到法院起訴,申請法院確認你們的婚姻關係無效;婚姻關係無效並不影響你老公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婚姻確認無效後,如果你老公願意繼續和你保持夫妻關係,應先通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之前的婚姻關係,再重新和你辦理結婚登記。

在辦理以上手續的過程中,你老公會因重婚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當初申辦戶口時存在假報戶口或偽造證件等違法或犯罪行為,也會因此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感謝值班律師:

小區物業被解聘,非但不撤走還大鬧小區,僱人打業主,我們該怎麼辦?

董海鋒(北京)

拳頭將人心擊散

謊言亦終被識破

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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