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永平縣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知

【永平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永應疫指發〔2020〕4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嚴防境外疫情經陸路水路輸入的通告》(通告第15號)、大理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州委常委會議精神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知》(大應疫指辦通〔2020〕65號)要求,及時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堅決打贏境外疫情輸入防控阻擊戰。現就進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入境防控管理,繼續抓實摸底排查工作


(一)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繼續加強疫情管控,嚴格按照“早發現、早報告”的原則,以留學、務工回國人員、涉外婚姻及“三非”人員為重點,做好境外入縣人員臺賬管理工作,動態掌握人員信息、健康狀況,實現對入境人員管理全覆蓋。同時要加強“三非”人員、本地從境外進入人員的管控力度,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賓館、公路等的檢查巡查,確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二)各鄉鎮、各單位對擬入境人員要提前掌握信息動態,及時上報信息和儘早做好集中隔離等防控措施,對信息存在遲報、漏報、瞞報行為的鄉鎮和單位,將約談鄉鎮和單位主要領導,若因報告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對所有境外來縣返縣人員,堅持一視同仁、無差別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並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湖北(武漢)來縣返縣人員繼續實行居家隔離14天。


二、加大群防群控力度,實行入境人員有獎舉報


各鄉鎮、各單位要引導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對4月1日後非法入境及隱匿行蹤、近14天內入國(邊)境且未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措施等人員的舉報。廣大人民群眾若發現有人員近期從境外進入永平且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可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舉報。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客觀真實,並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串通、騙取獎勵資金。同時受理舉報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對洩露舉報人信息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由永平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線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


三、積極做好宣傳引導,認真落實“雲南健康碼”掃碼工作


全部在縣人員和入縣人員要認真開展好“雲南健康碼”掃碼登記和推廣應用。各鄉鎮、各單位、各公共場所務必明確安全管理人員,於2020年4月15日前將雲南健康碼張貼於各機關、事業單位、社區、學校、醫院、景區、車站、商場、超市、酒店、企業、餐飲店、集貿市場、住宿小區、娛樂場所、施工場地等公共場所和公交車、出租車、城鄉客運車輛等公共交通工具,並督促所有入場和乘車人員掃描二維碼登記相關信息,老人小孩等無手機人員可由家人進行代為申報,進入公共場所需出示健康碼“紅、黃、綠”掃碼結果,若發現健康碼顯示為“紅碼”和“黃碼”的,要立即報告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四、定期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障全民身體健康


各鄉鎮、各單位要積極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治,要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場所、農村、社區、街道、巷道等區域,全面開展“大清掃、大消毒”愛國衛生運動。要結合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定期不定期組織對社區、街道、巷道、農村、河壩、溝渠等進行環境衛生整治,及時清掃垃圾。同時要宣傳、倡導不聚集、不扎堆、勤通風、勤洗手,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要科學佩戴口罩,倡導口罩文明。


五、強化督促檢查,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縣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大對各鄉鎮、各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特別是對入境人員摸排不及時和對“雲南健康碼”應用等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通報並跟蹤督促整改。要強化監督問責,對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瀆職、失職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永平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4月14日
附件:舉報受理電話
永平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時舉報電話:0872—6520206。
永平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鄉鎮信息報告電話:
龍門鄉:0872-6720112
博南鎮:0872-6526299
杉陽鎮:0872-6788500
廠街鄉:0872-6760019
水洩鄉:0872-6776008
龍街鎮:0872-6740108
北斗鄉:0872-6750099。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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