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滦南县委宣传部
滦南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滦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滦南广播电视台
关于举办滦南县“双拥杯”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弘扬我党我军我国人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全县倡导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巩固和发展坚如磬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全面提高滦南县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中共滦南县委宣传部、滦南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滦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滦南广播电视台拟联合组织一次“双拥杯”朗诵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军民携手同奋进,再谱双拥新篇章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9日—4月25日。此期间,4月9日—17日,为提交参赛名单时间;4月18日—22日下午5点前,为参赛选手报送视频朗诵资料、填写报名表时间;4月23日—24日,为选拔赛时间;4月25日下午2:00—4:00为决赛时间。
三、活动地点
各单位选拔参赛人员地点由本单位确定;县决赛地点在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会议室。
四、参赛范围
各县直机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办)干部职工。
五、报名办法
1、以各县直单位、各镇(街道办)为单位组织报名。每个单位可以报1—2个节目。
2、决赛阶段,拟安排2—4人的朗诵节目若干,作为助演节目,不参赛。报名助演的,报名时同时报送助演朗诵视频录像资料,时长不超4分钟。
3、报名地点:行政办公中心1609室(县文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4120057
13463558581(微信同号)
六、比赛办法
比赛分为报名、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报名:各单位需按活动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送一份个人朗诵节目的视频录像,亦可另附页对本人所朗诵的作品和朗诵视频制作情况加以说明。
2、选拔:主办单位组织评委观看选手所报视频节目录像,并依据评分标准为参赛选手打分;依据打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得分前2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所有进入决赛选手均采取现场朗诵的形式参加比赛。评委采取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公布决赛结果的形式进行。现场比赛时,由电视台进行录制,适时面向全县播出。
4、颁奖:决赛进行完毕后,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七、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参赛选手需脱稿朗诵,所报送的视频录像节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有配乐的从配乐音乐响起时开始计算时间,无配乐的从朗诵者开口朗诵时开始计算时间),超出4分钟时停止播放或终止比赛;参赛选手对所报送的视频录像资料效果、质量负责,并保证正常播放;
3、参赛选手服装、道具、化妆等自理,是否使用伴奏音乐自行确定。但进入决赛选手,必须使用伴奏音乐,且提前交报名处。选手使用的伴奏音乐自行选择。如决赛选手需要在大屏幕播放相关视频资料,需在报送节目视频录像资料时一同报送。
4、选手必须按照活动时间安排报送各类资料,并参加相应比赛,如有误,选手所在单位及选手个人负责。
5、每个节目的参赛选手为1人。凡参赛选手,均应遵守比赛规则,认同比赛程序及办法。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评分标准
满分10分。
1、所朗诵作品主题符合比赛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2分)
2、使用普通话脱稿朗诵,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调自然、语言流畅。(2分)
3、能正确熟练地把握作品,熟练运用诵读技巧,情感与节奏把握恰当,声情并茂,准确传达出作品的韵味或意境,富有感染力。(3分)
4、服装得体、整洁,情绪饱满、表情自然、仪态大方、能恰当
使用肢体语言表情达意,富有表现力,现场效果好。(3分)
九、奖项设置
1、面向县直单位、各镇(街道办)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每名
颁发锦旗一面。
2、设置一等奖3名,每名分别奖励价值500元奖品,颁发奖杯;
二等奖5名,每名分别奖励价值300元奖品,颁发奖杯;优秀奖12名,每名分别奖励价值100元奖品,颁发奖杯;
3、设置纪念奖10名。面向参与助演节目的演员发放,每人颁
发价值100元奖品,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着手物色本单位参赛人选,遴选
出优秀选手按时报送资料,在时间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准备、认真参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