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臉進小區”緣何引爭議

有媒體報道,近日,江蘇常州多個社區的居民被強制要求安裝“人臉識別”微信小程序,而且必須上傳人臉照片,錄入家庭住址、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但登錄相關頁面後發現,相關微信小程序由一家民營企業開發,裡面包含大量廣告。相關小區居民收到的《告全體業主書》還說明,如到期後業主不錄入個人信息,將無法刷臉打開門禁系統,也就無法順利進入小區。

  在時間線的梳理中,媒體記者發現,發生在常州的“刷臉進小區”是所在轄區近期推行的社會治理的智能化試點項目。據官方描述,此次引入“物聯網+智慧小區”的概念,旨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將居家隔離人員管理、流動人口要素管控、隱患排查、服務群眾等各個方面工作更精細化、高效化”。據稱,這套雲門禁系統可全天候不間斷採集數據,與公安大數據融合,一旦發現可疑情況,便於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開展核查、落實管控。

  “刷臉進小區”並不是新事物,在以往的報道中,多是作為智慧物業的標配出現的。雖然關於“刷臉”洩露隱私的討論一直未停,但在安防等公共利益考量面前,不少人還是選擇了默認的態度。尤其是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科技助力完成了一場難度不小的“社會隔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們對相應技術的接受度和寬容度。將一線工作人員從“表哥”“表姐”中解放出來,增強社區在常態化防控中的能力,也是社區共同體的共識。而共識達成的默認前提是新技術引入於法有據且被負責任地使用。

  人臉面部特徵雖然本身並不是隱私信息,但該信息與身份證號、消費行為、金融信息等互聯互通後會產生巨大的安全風險,尤其是和智能算法相結合,可實現對個體的精準數據畫像。再加之面部信息具有天然的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被濫用或洩露,後果不堪設想。也因此,已於近期完成更新的個人信息安全國家標準進一步強化了對包括面部特徵在內的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管理規範,從採集到傳輸、存儲都作出更為細化、明確的要求,如指出收集前應“單獨告知”“明示同意”,存儲中應與個人身份信息分開等。

  此次發生在常州的“刷臉進小區”事件之所以引發爭議,導火線或許正在於對雲門禁系統的強制推行觸碰了信息被採集者的敏感神經。在這項個人敏感性極強的信息採集上,據媒體報道,涉事業主沒有獲准參與任何討論,儘管這是有必要的。而且對於誰是“刷臉進小區”的主推者,該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和社區三方說法不一,對於社區居民關心的數據運用和監管等問題也暫無明確說法,信息的不透明、不對稱加劇了被採集者的安全焦慮。一些社區給出的業主和租戶不同的選擇權利和餘地,也不免讓人產生歧視性待遇的聯想。

  可以預見的是,經此一疫,智慧安防建設將有望步入快車道,人臉識別技術將在社區等更多半公開場域落地。但越是在這種情勢下,越是要保持謹慎和嚴謹。即便一些地方引入人臉識別是出於提高效率的初衷,但也應就其必要性進行專業論證,並在引入過程中保障被採集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確保對新技術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做足應對預案,嚴格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否則,到時候或許效率的問題解決了,但卻有可能釀成其他危機。(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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