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极力证实恋爱关系,女生却坚决反对,厉害关系你懂了没呢


4月15日,新京报对话当事双方。被指控男子鲍某某称,他于2015年接触到当时14岁的小可(化名),想收养但无法办收养手续。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确立恋爱关系,并发生关系,还带她见过父母。小可则坚称,她和鲍某某并非恋爱关系,她在2015年年底就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视频。(来源新京报)

看完新闻发现,最近双方争论的焦点成了是否恋爱关系。养父女的面纱是彻底撕开了,这在预料之中,鲍某明也不怕羞了,力证这关系。前面大家看到鲍某明相继抛出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就是为了证明他们是恋爱关系,也终于承认了与原告女生发生了关系。而原告女生则坚持称不是恋爱关系,是被迫的。发生关系的时间也有分歧,男方说是2017年,女生说2015年底,那时她刚满14岁不久,这对于案件很重要。

为什么该案件进展到如今,是否是恋爱关系成为焦点呢?实际上这就是鲍某明一直坚称的没有触犯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他是顾不上了,因为跟一个小姑娘谈恋爱,鬼才相信是君子所为。大家先看下相关法律规定就知道了,众所周知,与14岁下的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无论是什么关系,都是强奸。但对于满了14岁未成年的呢?

鲍某明极力证实恋爱关系,女生却坚决反对,厉害关系你懂了没呢


我们来看相关法规,针对未成年人被害的现实状况,2013年10月23号,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大家看了就知道为什么是否是恋爱关系成为焦点了吧。这也是鲍某明所说的法律底线,估计他是背的滚瓜烂熟,所以他提供记录也好,录音也好,回去见父母的行为也好,都是在证明他们是恋爱关系,否则就是涉嫌犯罪。

脸面可以不说,坐牢更加可怕。这是鲍某明做此事的行为底线,但这都是他一面之词,原告女生说法截然不同,恰恰是鲍某明胁迫她发生关系,如果属实,根据规定,鲍某明就是犯罪。所以鲍某明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是胁迫,真相到底是怎样?变得扑簌迷离,不过最高检和公安部已经开始督导,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者必有蛛丝马迹,不过时间追溯较长,侦破需要时间,大家耐心等待。

本案可以看出比较复杂,当事双方似乎都有不好说的隐私,时间又久远,揭开真相难度可想而知,曾经有个20年类似办案经验的老刑警也是如此评价。但国家的决心已经表达清楚,最高检、公安部、北京司法部都在行动,不会让任何人钻法律的空子,大家也不要偏听偏信,参杂太多的主观猜测,引起错误的舆论导向。

相信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此时还在狡辩的,不坦白从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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