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東閣鎮的林先華,瓊山法院催你退還貨款60000元及利息(915)

文昌市東閣鎮的林先華,瓊山法院催你退還貨款60000元及利息(915)

被執行人:林先華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60022********3930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東閣鎮大村村

案情介紹:關於申請執行人陳觀金被執行人林先華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瓊山法院作出(2019)瓊0107民初705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20)瓊0107執1886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向申請執行人陳觀金退還貨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計算:以拖欠貨款為本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項清償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向申請執行人陳觀金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負擔執行費800元。

聯繫舉報電話:羊冠東 0898-6587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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