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把錢轉法人,這個錢的去向,應該怎麼做賬?

現在很多個體工商戶,都沒有很好地財務意識,總是喜歡把公賬的錢轉到私人賬戶上,前些天就有一個財務來私聊小編,問道:有個個體戶老闆總是喜歡把錢轉給該財務的公司法人了,或者轉給法人媳婦/兒女,這個錢的去向,他應該怎麼做呢?

相信會計朋友一定很經常遇到這類情況,小編就來簡單說說吧:

如果是借款 借:其他應收款-XX 貸:銀行存款 提醒下掛其他應收款年末不歸如果是股東有交個稅的風險。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3]158 號 )二、關於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 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其餘更多情況分析,小編之後再慢慢給大家梳理~

個體工商戶把錢轉法人,這個錢的去向,應該怎麼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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