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電子資質證書來了!在線即時生成,隨時隨地可打印

近日,住建部批覆同意廣東省住建廳核發的施工、監理等7項資質(備案)證書實行電子化管理。

1、“批准即取得”。

  • 行政審批結果同步生成電子資質證書,實現資質證書一經批准企業即可取得。
  • 對省廳委託地市住建部門審批的業務,將改為在線即時生成電子證書。

2、方便企業經營。

  • 企業不再需要攜帶和管理紙質證書,隨時隨地可通過專屬賬號打印電子資質證書。

3、便於事中事後監管。

  • 電子資質證書的數據,同時存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數據庫,通過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廣東省建設行業數據開放平臺、省廳微信公眾號等均能隨時查驗證書真偽,便於主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

同意廣東省推行企業資質電子證照的覆函

建辦市函〔2019〕520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電子證書的請示》(粵建許〔2019〕152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你廳負責核發的7項證照(清單見附件)實行電子化管理。

附件:同意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行企業資質電子證照清單

1. 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證書

2.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3.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4.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5. 工程監理資質證書

6.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7. 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9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同意廣東省推行企業資質電子證照的覆函》(建辦市函〔2019〕520號)有關精神,決定在我省範圍內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電子證書的時間和範圍

  2019年10月18日起,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築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房地產估價企業備案證書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2019年11月30日起,各地級以上市(含所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房地產估價企業備案證書統一啟用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

  上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納入省電子證照系統統一管理。

  二、電子證書的獲取方式和使用要求

  企業登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後,獲取電子證書的路徑有兩種:按照業務事項申報平臺——辦事進度——查看辦事結果的路徑,自行查閱或打印該次所申報資質(備案)的電子證書;或者按照企業信息庫——持證情況——企業資質證書的路徑,自行查閱或打印該企業全部資質(備案)的電子證書。

  電子證書具備法律效力,其電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於承接工程和招投標等經營活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對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監督管理、招投標活動中,不得再要求相關企業提供紙質證書,企業資質情況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廳網站查詢,或掃描電子證書上二維碼查驗。

  三、做好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銜接

  啟用電子證書後,由發證機關統一對原核發的紙質證書分批次換髮電子證書。企業已取得的紙質證書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對尚未統一換髮電子證書的企業,因企業名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發生變化申請辦理變更的,以及遺失補辦的申報事項,不再頒發紙質證書,改為頒發電子證書。

  四、有關工作要求

  實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證書電子化管理,是深化“數字政府”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本地區推行電子證書工作,抓緊向本地區政務數據管理部門申請電子印章,並於11月10日前將相關電子印章信息傳送省建設信息中心,以便做好“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與省電子證照系統的對接工作。各地啟用電子證書後,要分批次對各地原核發的紙質證書換髮電子證書,加強宣傳和服務工作。省建設信息中心是推行電子證書的技術支持單位,將及時調整和解決系統運行問題,支持各地工作,做好技術服務保障。

  本通知執行中有關問題,請及時向我廳行政許可管理處反映。推行電子證書遇到的系統運行等問題逕向省建設信息中心聯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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