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金立衛(正處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龍江檢察 2020-04-17 14:15:33

   近日,常州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金立衛(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立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金立衛利用擔任常州市新北區河海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常州高新區(新北區)財政局局長、常州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和常高新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企業貸款、業務開展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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